人民网福州12月31日电 (记者陈蓝燕)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12月3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涵盖8章59条的地方性法规,聚焦“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以法治力量搭建全链条就业保障体系,让岗位找得到人、人找得到好岗位。
新闻发布会现场。实习生 郑舒尘摄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郑国华介绍,当前福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一方面是,福建高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长期处于2以上,一些技能型工种缺口率都在50%左右;另一方面是,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业和转岗矛盾突出,低端岗位市场用工条件与劳动者期望值存在“落差”,“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现象并存。
对此,《条例》精准“破题”,确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的市场化就业工作机制,通过市场与政府协同发力破解供需难题。
在责任落实上,《条例》明确将就业工作成效纳入县级以上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聚焦政策执行、培训服务、就业援助等职能,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推进,将就业责任从宏观规划贯穿到末端执行,让就业服务直达基层。
同时,福建将深化就业领域数字化改革,搭建全省统一就业信息平台,推广“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免申即享”等便民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精准度与效率。
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洪旺表示,将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持续强化法治保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比如,强化制度配套衔接,配合相关部门,推动配套制度建设,加快补齐配套制度短板,扎实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构建系统完备、层次分明、衔接顺畅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度体系。
“十五五”期间,福建高校毕业生规模逐年扩大,2026 年预计达38.4万人,较2025年新增1.4万人。为应对这一趋势,《条例》推动教育与就业深度协同:优化高校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创业引领。
同时,联动国企定向发力。福建省国资委一级巡视员张金霖表示,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作为就业保障的重要对象,精准对接高校与企业需求,推动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通过定向招聘、技能培训、政策倾斜,校企共建等,提升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2025年,福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新增吸纳就业人员10473人,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4253人。
福建乡村就业人口达665万人,占乡村常住人口超54%,是高质量就业的关键一环。《条例》强化农村劳动力就业保障:2025 年全省投入以工代赈资金5.17亿元,实施138个项目,吸纳 1.2万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发放劳务报酬2.1亿元;同步开展分层分类的农民产业链培训,培育与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提高农民就业精度,加强农民就业质效。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福建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90%以上,吸纳就业超80%,是就业保障的核心力量。截至2025年10月,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企业21973家,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比重98.4%;全省规上中小微企业拥有从业人员254.1万人,同比增加0.5%,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
《条例》明确将系统推进对中小微企业的梯度培育、集群发展、产融合作等重点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潜能释放,进一步激活其吸纳就业的活力。
福建就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化渠道是就业稳定的重要支撑。《条例》坚持市场化就业导向,建立市场化就业机制,来发现人力资源价值,破解就业供需匹配难题,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长春表示,《条例》的施行,为福建就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福建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力以赴稳就业、促创业、提质量,不断推动福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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