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刘涛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情形的,最低奖励1000元。现将第六批典型案例(3起奖励5500元)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5年8月,接群众举报,鹤壁某公司存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生产安全隐患。经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500元奖励。

案例二:2025年6月,接群众举报,濮阳市台前县某物流公司存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等生产安全隐患。经濮阳市台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案例三:2025年3月,接群众举报,洛阳市河南某电力有限公司存在焊接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生产安全隐患。经洛阳市伊川县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