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为进一步深化交管服务改革,方便群众就近一站式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12月31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近期,成都制定了《成都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设立运行细则》(以下简称《设立细则》),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设立细则》主要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设立条件、标准、程序及运行要求进行了细化、具化和规范。
《设立细则》明确,成都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范围包含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市场、报废回收企业、金融机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可以办理的业务范围等六条内容。对不同类型的设立主体可以办理的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和规范,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打下基础,也便于设立主体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筹建工作。同时,为确保协助办理业务的严肃性,明确指出验收合格后需出具协办业务委托书,并应在服务大厅公示。
《设立细则》规定了设立条件,包含资格条件、场地基本条件、人员条件、配套条件四条内容。主要对设立登记服务站的资质、场地、人员、配套进行了细化,资格条件强调了具备实体经营场所、经营行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资质要求。同时,还设立标准,包含内外标志标识、服务大厅标准、查验区标准、档案管理设置、停车场设置五条内容。本章主要参照“车管所等级评定”“车辆管理所场地设置规范”等要求,对服务站的服务对外展示的主要内容提出标准化要求。
此外针对设立程序也进行了规范,包含资料提交、资料核实、实地考察、指导筹建、组织验收、签订协议六条内容。对设立服务站的全流程、全环节进行细化阐述,明确了资料、流程、责任、时限等方面内容,让设立工作一件事顺畅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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