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丹阳日报)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
近年来,为保障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我市持续实施市区全域禁燃烟花爆竹政策,广大市民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共同守护了城市安宁与绿色环境。2026年,为继续营造安宁、祥和、文明的城市氛围,我市对禁放区域进行科学优化调整:
东从G42沪蓉高速与丹界路交汇处起,沿丹界路、麒麟路、泰山溢洪河、九曲河、荆桥街路、122省道、南二环路、凤林大道辅路、凤林大道、南二环路、京杭大运河、丹金溧漕河至南三环大桥;
南从南三环大桥起,沿南三环路至丹金路、恒兴路、伊甸园路、南三环路至241省道;
西从南三环路与241省道交汇处起,沿241省道(含凤凰郡)、香草河路、天翔路(和园小区西)、水关西路(含天华星城)、241省道、丹句路、天翔路(含锦绣熙城、嘉乐善苑、惠和苑)、丹伏路、241省道至北二环路;
北从北二环路与241省道交汇处起,沿北二环路、车站路、G42沪蓉高速、葛丹公路、圣昌东路、齐梁路、G42沪蓉高速至丹界路闭合区域。
以上以道路为边界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包含道路及附属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禁放区域示意图附后)
特别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市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
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12350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丹阳市公安局
丹阳市应急管理局
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
》》丹阳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审核: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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