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12月31日,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陈志君专程深入院机关12368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归档扫描中心及机关办公区域,走访慰问奋斗在审判执行、司法政务、值勤保障一线的干警,代表院党组向大家致以新年的诚挚问候与美好祝福。

上述消息显示,此前担任浙江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的陈志君已任四川省高院党组书记。

据公开资料,陈志君,女,1968年6月生,浙江诸暨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入党,华东政法学院大学学历,在职法律硕士。

她长期在浙江工作,曾任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绍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正处长级),上虞市委副书记(正处长级),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等职,2018年12月任浙江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20年4月,陈志君任宁波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3年4月调任杭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次年2月当选院长。去年3月,陈志君履新浙江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直至此番调整。

四川省高院党组书记一职此前由院长王树江同时担任,他生于1962年3月,2018年1月由黑龙江省高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调任四川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