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详细解读近期惠州出台的国Ⅲ柴油货车限行政策及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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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气会

两项政策通过“疏堵结合”方式,推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促进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分阶段扩大禁行范围,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12月25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惠府〔2025〕55号),决定对国Ⅲ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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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根据《通告》,国Ⅲ柴油货车(含外市籍)将自2026年2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限行。第一阶段(2026年2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Ⅲ柴油货车进入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部分中心区域;第二阶段(2027年1月1日起)限行范围扩大至惠东罗县、龙门县的部分中心区域。

其中军车、警车、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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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指出,国Ⅲ柴油货车已使用10年以上,污染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比重较高,限行政策是推动其提前淘汰的关键举措。市民可通过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先申请先得,最高14万元激励淘汰更新

淘汰更新补贴政策面向国Ⅲ、国Ⅳ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分两类补贴方式:

提前淘汰补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出口的车辆,且距强制报废年限≥1年,每车可获1.0万至4.5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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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淘汰更新补贴:在提前淘汰基础上,于同期在广东省内新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不含插电混动),可叠加申请更新补贴3.5万至9.5万元,合计最高可达1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非营运货车”是指2025年7月1日起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需满足新购置车辆的注册登记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分别与淘汰车辆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一致。政策实施资金总额控制,国Ⅳ车辆补贴按“先申请先得”原则执行。

政策落实,已发放补贴超百万元

据介绍,截至目前,惠州市首批32辆车辆已通过审核,发放补贴105万元;第二批49辆车辆完成审核,拟发放169.4万元;第三批正在审核中。政策显著提升了车主淘汰高排放车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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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4)》显示,柴油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占汽车总排放量的87.1%和99%以上,而其中柴油货车又是“重中之重”。近年来,惠州通过“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措施,构建全方位机动车污染治理体系。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限行与补贴政策协同发力,既减少存量污染,又促进新能源车推广,助力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惠州将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联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采写/摄影 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 通讯员 惠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