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疫情捐物资、当志愿者,甘肃地震冲在救灾一线,国家有难我必出力,军人世家的底色让我信正义,可大年三十的殴打和后续处理,让我寒心。”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石桥镇村民史春华的遭遇引发社会关注。这位出身军人世家的公益志愿者,除夕夜遭蒙面持械殴打致轻伤二级,却未获刑事追责,当地警方三次变更案件性质存疑,引发公众对公正的追问。
今年56岁的史春华,受军人世家熏陶,始终怀揣社会责任感。武汉疫情期间,他无偿捐献生活物资、投身志愿服务;甘肃积石山地震后,第一时间奔赴灾区救灾,用行动诠释担当与善意。
2022年8月,史春华因鱼塘承包问题与同村村民史新俊在微信群发生争执,埋下隐患。2023年1月22日(大年三十)23时30分,史春华在家门前燃放鞭炮时,史新俊指使周成根、周俊锋、汪文选三人,蒙面持器械突然窜出,对其头部、胸部等多处殴打。施暴者在他人驾车接应、放风配合下逃逸,史春华当场受伤流血。
案发后,史春华连夜就医,后续辗转多家医院,被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征、左前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等,身心受创。次日,他向襄州区公安局石桥镇派出所报案。2023年2月6日,警方以相关案件正式受理(案号:襄州(石)受案字[2023]403号),4天后抓获史新俊、周俊锋、周成根并采取强制措施。然而,警方随后以“证据不足”为由解除强制措施,仅对史新俊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汪文选、李全龙至今在逃。
更让史春华无法接受的是,襄州区公安局、襄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先后于2023年2月、4月出具鉴定报告,均认定其伤情为“轻微伤”。对此存疑的史春华,在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下,持委托材料前往权威鉴定机构重新鉴定。2025年6月30日,该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史春华左小腿构成轻伤二级,左侧第7前肋骨折构成轻微伤,推翻此前结论,涉案行为已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权威鉴定出炉后,史春华多次要求襄州区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却遭推诿。令人费解的是,在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伤情达标情况下,警方未重新立案侦查,反而撤销原刑事立案,拒不出具相关文书,要求受害人自行提起刑事自诉或申请监督,导致受害人陷入维权困局。
更令人愤慨的是,史春华向上级部门反映诉求时,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十日,合法维权行为受到不当处理。
梳理案件,诸多疑点引发公众疑问:为何两级公安机关鉴定结果与权威机构结论差异显著?为何案件刑事立案后突降格为治安处罚?为何权威鉴定确认轻伤二级后,警方仍拒绝追究刑事责任?两名在逃人员为何长期未被追捕?对信访受害人行政拘留是否合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结伙持械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均涉嫌违法犯罪。公众期待有关部门正视疑点,史春华也呼吁上级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依法追究5名涉案人员责任,还自己公道;严查当地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在案件办理中的违规行为,追究相应责任;督促警方全力追捕在逃人员,不让施暴者逍遥法外。
军人世家的奉献不应被辜负,志愿者的善意不应被践踏,法律的尊严更不容漠视。截至目前,记者多次联系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未获正面回应,事件进展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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