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
探亲访友、自驾出游迎来高峰
道路交通流量明显增加
斑马线上
行人的安全格外需要
每一位驾驶员的守护
然而
部分驾驶人依然忽视“车让人”
“勇闯”文明底线与法律红线
为守护出行平安,提升城市温度
福清公安交警对全市范围内
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未礼让行人曝光台
01
闽A 7V001
02
闽ADV7681
03
闽A0H85Q
04
闽A234LT
05
闽ADN9977
06
闽AU5F25
07
闽AW5A88
08
闽A6U68H
09
闽A830WB
10
闽A2222E
11
闽A Y065H
12
闽AM2Z61
13
闽AK996W
14
闽AFN7501
15
闽AFA5139
16
闽AF98513
17
闽ADL5196
18
闽ADD2567
19
闽AD99532
20
闽AD02897
21
闽A C535K
22
闽AC553J
23
闽AA17919
24
闽A8K556
25
闽A833ZZ
26
闽A81X9U
27
闽A7V052
28
闽A63W88
29
闽A529NH
30
闽A335NG
如何正确礼让行人?
只需“321”就可轻松牢记
“321”礼让法
3
“3”即距路口约30米处,瞭望路口情况,开始减速;
2
“2”即距路口约20米处,近距离观察路口情况,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横穿道路的,车速降至20公里以下;
1
“1”即距路口10米处,再次观察确认路口情况,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正在横穿道路的,主动礼让,车速降至10公里以下,随时做好停车让行准备,有行人通行斑马线时,停车礼让,严禁从行人身前抢行。
过马路,守法规
通过斑马线前,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有信号灯的,在绿灯亮时步入斑马线;如无信号灯控制,沿着斑马线行走,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横过马路。
车让人,人快走
行人横过马路时,可伸出让行一侧的手做“点赞手势”,既提醒驾驶人注意,也是对让行车辆表示感谢,切勿出现“散步式”“沉迷低头式”“鬼探头式”等过马路行为。
斑马线前主动减速让行
不仅是文明素养的体现
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让我们从斑马线前的这一脚刹车开始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
节日交通环境
祝全市人民元旦快乐,出行平安!
来源 福清公安
编辑 陈盼兰 叶华美
审核 张晨 谢雄
监制 吴凌 峰 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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