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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道路 交通事故隐患,打造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保定市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主城区相关点位启 用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启用14个点位的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 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 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东风路东二环至玉兰大街路段

2.莲池大街清苑交界至南二环段

3.唐家胡同天威路至西大街路段

4.学府胡同

5.莲池大街天威路至裕华路

6.建华大街天威路至裕华路

7.七一路永华大街至恒祥大街路段

8.园南街东风路至五四路路段

9.阳光大街百花路至东风路路段

10.龙泉路向阳大街至富阳街路段

11.三丰路红旗大街至刘守庙路段

12.新市场街五四路至七一路路段

13.向阳大街德惠路至百花路路段

14.天鹅路瑞祥至阳光大街路段

以上点位的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从即日 起开始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将在相 关路口、路段对所列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 驾驶,安全行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 勿违法行驶。 特此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