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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坡地震遗址。1668年7月25日(清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发生于山东郯城、临沭、临沂交界处的地震事件,震级8.5级。这是中国东部唯一一次8.5级地震,也是中国有史以来震级最高的破坏性地震。

文 | 杨小刀

康熙七年(1668年)五月的郯城,迎来了一位不同寻常的知县——冯可参。

冯可参,福建邵武人,字位两(也说子舆),顺治十八年(1661年)登辛丑科同进士第250名(马世俊榜)。

从1661年考中进士到1668年上任郯城知县,中间七年时间,一场漫长的等待。

在《清代科举制度研究》中曾这样描述:“清代进士多需候补,少则三五年多则七八载,甚者终身不得实职。”

在《清史稿》中记载:“凡州县缺,汉人得者十之三四,满人得者十之六七。”这种政策直接导致汉人进士候补时间延长,竞争愈发激烈。

吏部的铨选程序,也加剧了候补困境。进士们被分配到各省后,还需等待地方官缺空出,而知县空缺又常被资深官员或捐纳者占据,新科进士即便才华横溢,也只能在候补名册上苦苦等待,空耗青春。

像冯可参这样的寒门学子,挑灯夜读,寒窗十载。金榜题名,春风得意,以为从此青云直上。现实,却如冷雨浇头。不可从商,寄人篱下,其中多少辛酸泪。

平心而论,在郯城这种地方当官并不是什么美差,虽然也是个从七品的县处级,但治下仅一方灾土、数万饥民而已,实在是很清苦的。可以想见,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科举进士,被打发到这里来,也是一贫困潦倒,不得意的。

弹丸小邑的郯城,自崇祯七年(1634年)开始,到冯可参1668年五月(大地震之前)上任知县的34年,已经陷入了一段长久的噩梦,无可招架,哀鸿遍野,满目疮痍。

2006年,郯城县地震办公室为了申请 “麦坡地震遗址”国家级命名时,我就翻阅过大量相关史料,对天灾人祸详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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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 “郯城麦坡地震活断层遗址”

1634年至1668年五月,共计不到三十四年的时间里,有文字记载的天灾人祸共有二十一次之多,即郯城在平均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便遭受一次严重天灾人祸的摧残。

自然灾害方面,地震爆发了两次;严重的旱灾两次,其中以康熙四年的旱灾最重;八次水灾,其中以崇祯九年和顺治十六年所发之洪水为最重,水灾约占郯城所暴发自然灾害总次数的50%;还有一次蝗灾、一次雹灾、一次瘟疫。

匪患兵燹方面,郯城分别于明崇祯十四年、清顺治元年、七年、八年先后遭遇了四次严重的匪患。郯城、沂州等地于崇祯十五年爆发了两次清大兵屠城事件,给郯城造成数以万计的人口伤亡。

天灾方面,举隅一二例,如下。

郯地流传着一句俗语:“沂沭不相见,相见没一片。”俗语源自生活。

沂河、沭河在黄河南流夺淮入海之前,水路畅通,可汇淮入海。但在明朝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以后,黄河南下多股分注汇淮入海的局面基本结束,其经过明朝治河专家潘季驯整治后,黄河河道基本固定在今郯城县以南的废黄河河道一带。黄河夺淮入海后,沂、沭两大河下游河道流水受到阻碍,水系变化甚是剧烈,地处沂、沭两河的郯城河患泛滥成灾,在明末清清初时达到顶峰。如郯城县在明崇祯九年、十年;顺治六年、八年、九年、十四年、十六年;康熙四年、七年皆受沂沭两河的洪水袭击,其中又以明崇祯九年、顺治十六年和康熙七年的洪水破坏力最大。

如“崇祯九年秋,沂水泛涨,冲决弘福寺河堰,郯城西北至西南一面宽三十余里,一带俱是大水漂没,庐舍一空,淹死民人无数,田野尽坏,民人大饥”。

如“顺治十六年五月初,每日霖雨,至十六日沂沭两河暴涨。二麦甫收未登场者,漂没一空。已登场者,浥烂全坏,五谷尽失,夏秋无收成,冬春异常大饥,丰米千钱”。

洪水过后,洪水从沂、沭两河上游地区所携泥沙滞留于郯城境内的平衍地区,形成覆田没稼之势,大片良田被河沙淤泥吞噬殆尽。

沙压稍浅的田地,洪水退却后经过大力清除淤沙等办法处理后,尚可“间有花地可种”(清朝黄六鸿:《福惠全书》卷五《额》,康熙三十八年金陵濂溪书屋刊本)。

沙压厚重的平坦宽广处土地,因沙深数尺,造成农田沙化严重,数年难垦难耕,皆成废田荒地。洪水致使郯城当地人口损失严重,良田毁坏无数,砂碛荒弃难耕,导致当地的小农经济一蹶不振,引发地区性饥荒,致百姓流徙无算。政府赋税钱粮难征难追,朝廷不断施压,地方官催征,一系列负担造成百姓哀声载道。

灾民为充饥活命不得不挖草根、啃树皮,食观音土,以充饥避饿。直至野草没、树皮绝,为了生存,灾民不得不卖儿鬻女,甚至是骨肉相残食。

且看康熙《郯城县志》上的这一段记载:

閤境大饥,冬春数月,活人相食,父食其子,兄食其弟,夫食其妻子,辄相谓曰:与其为人食,不如吾自食,稍延旦夕之命,又曰:与其父子、兄弟、夫妻俱毙,不如食父、食兄、食夫,以自延其命也。天理民□至此殆哉,语曰:村疃亲朋不敢往来,此实过之非常之奇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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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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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志》(2)

“殆哉”,危险了啊。举爨,谁汲沙渚?断肢,折骨,残躯,满目。颓垣,败壁,荒村。千村犹存几村?在大灾大难危及生命之时,人所具有的基本人伦道德丧失殆尽、人们心里极度扭曲、骨肉亲情瞬间淡薄、朋友离散,亲人好友不敢往来。

从我的引述中,读者君可以想见,冯可参这位新任父母官所面临的“烂摊子”到底有多么难以摆弄,日子自然是相当不好过的。我们甚至能从冯可参丢官后,修志时的用词中,感受到他的怒而无名,哀而无端,恐惧如蚁噬髓,烦躁似火灼心。

若是个有门路的钻营趋附之徒,还不早早打点,开溜是也。冯可参却没有打退堂鼓,而是勇于任事,后世记载,其在任期间,“有惠政。值地震,抚恤残黎,生活者甚众”,被撤职后,完成了《灾民歌》这一中国历史上最长的诗歌体地震史,修成了一部康熙《郯城县志》十卷,仅凭这几点,可以想见,冯可参的文化人格是多么值得后人敬仰。

在古代官僚体系中,被评价为“惠政”是非常难得的。它包含了两个层面:既有务实能力,在钱粮完纳、司法公正、教化推行等核心指标上完成出色,得上官政绩考成为“卓异”(最优等),又爱民如子,获得当地士绅百姓爱戴。冯可参是怎么做到的呢?

首先,快速完成县情熟悉调研工作。

根据《大清会典》规定,新任知县须在30日内交接钱粮账册,60日内核查刑名案件,90日内完成县域地理勘察。理论上,通过这套“钱粮—刑名—地理”的标准化流程,知县应该在百日左右掌握治下基本情况。

冯可参五月底,孤身赴任郯城知县,七月二十五日发生郯城大地震,仅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在缺少幕僚团队支撑的现实条件下,“日询乡老,夜核文书”,用时不足两个月就完成交接和县情熟悉调研工作。

其次,“施政纲要”得上下人等的一致认可。

在冯可参看来,偏僻小城也有偏僻的好处,人家根本就看不上你屁股下的这个位子,避之唯恐不及,也不会挖空心思来排挤倾轧,可以在这个资源贫乏且民生凋敝的地方“挥毫泼墨”,任意施展自己的理政才华。

当务之急自然是两件事:一是赈灾,康熙四年先是特大干旱,后是重大水灾,让郯城已是民不聊生,治下之民流离失所,解饿都成了大问题,延续到康熙七年,一直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二是治水,更是靡费甚多,是个大工程。

无论赈灾还是治水,都需要当地士绅支持。冯可参聪明之处就在于,他懂得迂回,知道事急则缓的道理。

1646年以来,郯城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偏僻小城一直无人通过乡试,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苦无名师授课。于是,冯可参完成调研后的“首秀”,就是大力推行教化。在他的倡议下,县办学校(义学)扩充到了六所。每逢休沐之日,冯可参这个郯城“学历天花板”到义学亲自执卷,为生员讲论经史,一时间,他的讲义在六所义学可谓“洛阳纸贵”。由是,冯可参得了士绅百姓上下人等的一致认可。

在士绅捐粮捐物的帮助下,全县八个粮仓紧急运行起来,基本稳定了民心。《康熙郯城县志》记他“日食糙米一升,俸禄尽散鳏寡”。糙米粗粝,嚼在嘴里沙沙响,他却咽得坦然。俸禄散尽时,袖口空空,可风吹过,反倒显得一身清爽。

冯可参在郯城的作为,就像一粒石子投入古井,激起层层涟漪。那些变革,那些坚持,都在诉说着一个道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如果没有8.5级大地震,郯城就是冯可参官场升迁之路的第一块“试验田”,相信在他的治理下,这个久经创伤的鲁南偏僻小城面貌也会焕然一新。

历史没有如果,1668年7月25日,8.5级大地震沿着安丘—莒县断裂带突兀而来,震后的波及范围之广,破坏性之强、影响力之大、灾情之重都是史上罕见的。

强震暴发,往往衍生出一系列次生灾害,伤害甚至超过地震本身。比如,瘟疫。特大地震造成的堤坝溃决、大量人畜伤亡和郯城夏季炎热且多暴雨的气候特点为疫病的极致爆发提供温床,才会出现“有客自李家庄来者,未至里余,臭不可闻,一村俱死,无收瘗者”( 清·彭孙贻著:《客舍偶闻》)、“其时死尸遍于四野,不能殓葬者甚多,凡值村落之处,腥臭之气达于四远,难以俱载”(康熙《郯城县志》卷九《灾异》)的悲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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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级大地震遗址

患病而亡的腐臭尸体里寄生着大量疫病菌,随着接触者、雨水或以尸体为食的动物继续传播,引起地方性疫病的爆发。如此循环往复,为郯城连年不断地瘟疫埋下祸源。

震后,冯可参除了身先士卒救灾外,还迅速写下灾情报告,用快马报抵山东巡抚刘芳躅处。

清朝《户部则例》明确规定:地方遇灾需“逐级“呈报,经勘验后由督抚题奏,最终由皇帝朱批赈灾方案。

康熙年间,郯城隶属于沂州下辖二县之一。震后,作为一县主官的冯可参应该首先把灾情汇报给当时的沂州知州郝献明,由州主官呈文向山东巡抚报告灾情,请求救济。

冯可参令人“快马报抵山东巡抚刘芳躅”的做法:一是触犯了《大清律例》中的“越诉罪”,按律应以“僭越渎奏“之名革职查办;二是破坏了官场规矩,视为对知州威严的挑衅。

而当时的事实是,沂州官员王壎仅呈报了沂州县的灾情:“戊申,山东地大震,沂尤甚他邑。……又力白监司徐君惺,请蠲请赈”。(清·王士祯:《带经堂集·蚕尾文集》卷五)

蹉跎七年之久才上位知县的冯可参能不明白破坏官场规矩即使一时可得保全,难免日后不会被人清算?他明白的,可他更明白“救民如救火“的道理,对于灾情的忧心如焚,对于灾民的悲悯之心压过了名利荣誉,他宁可冒这天下之大不韪!

沂州知州郝献明为什么咽下这口窝囊气?一位青旗八面威风,十二衔牌煌煌的从二品大员不清楚冯可参是在越级上报吗?能轻信七品县官灾情报告的一面之辞?山东巡抚刘芳躅还真就信了,不仅没追究冯可参的越级之罪,还以“涉及战略要地”和“可能诱发民变”的触发条件为由,予以“特事特办”。

单一触发条件,属实牵强附会,两个条件全押上,也勉强说得通。康熙七年,朝廷里的气氛是有点紧张的,14岁的康熙正在和鳌拜斗法。下面的人对此心知肚明。在这件事上,刘芳躅堵住了下属们的嘴。

这其中的“名堂”不难猜测。刘芳躅和冯可参是“旧相识”,或者更确切地说,冯可参因为刘芳躅的赏识,才能当上郯城知县。从两个人生平的蛛丝马迹就能爬梳出交叉点:他们皆能擅诗文。

刘芳躅,字增美,著《留云山房集》,有诗作《曲阜晚眺和朱竹垞韵》:孔庭释菜后,携客步莓苔。牺象汤孙彻,金丝鲁殿开。牲碑工拓就,蓍草马驮回。愧少《春秋》癖,言旋罢讲台。手下有一幕僚朱彝尊,从直隶延请而来,称得上是清朝初年的诗文大家。可见,刘芳躅对能诗善文的官员是另眼相看的。

我妄自猜想,冯可参来山东参加知县诠选时,以诗词文章为芹献,受到山东巡抚刘芳躅的考核和赏识,才接了郯城这块“烫手山芋”。想必在巡抚官邸,曾经发生一场历史不曾得见的对话。

刘芳躅问:“山东地脊民贫,不比江南富庶,位俩此番铨选,可有属意之处?”

“下官初入仕途,全凭大人差遣。”冯可参回道。

“哦?”刘芳躅捋须而笑,“既如此,老夫倒有两处缺出。一为登州府某县,民风淳朴,钱粮易征,三年考满,稳稳一个中平;“另一处为兖州府治下郯城县,”他故意顿了顿,目光如电射向冯可参:“此地连年河患,盗匪横行,前两任县令皆因治理不力而革职。”

冯可参不假思索便道:“下官愿往郯城。”

刘芳躅眼中精光一闪:“位俩可知,郯城之难?黄河决口,良田尽成泽国;盗匪据山,商旅不敢经行。更兼胥吏勾结,政令难出县衙。”

“下官略有所闻。”冯可参慨然有声,“然《孟子》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下官不才,愿效法古人,为朝廷分忧,为百姓解难。”

刘芳躅凝视他良久,终于点头:“好!老夫果然没看错人!”然后正色道,“郯城非比寻常。若治得好,不消三年,保你升迁;若治不好……”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冯可参一眼,“轻则革职,重则问罪。”

冯可参起身,整衣冠深深一揖:“下官既食君禄,当忠君事。郯城虽险,亦是大丈夫建功立业之地。请大人成全。"

刘芳躅终于点头:“既如此,老夫便上奏吏部,委位俩署理郯城县事。看你只身赴险,委实不易,若有难处……”他略一沉吟,“可密函报我,老夫自当酌情相助。”

大地震后,沂州、郯城同样是震中区,但是受灾程度不尽相同。且以人丁存活为例说明。冯可参在康熙《郯城县志》中说“今按兖属沂、郯同被重灾,而郯视沂为尤甚。蓋沂属分社一百有八,震死人丁一万二千有奇。郯属不过四十五社,尚不敌沂属之半,乃震死八千七百有奇,尚有无从查考不敢捏报者。则郯之灾伤视沂不尤为惨哉”。

郯城震前有方志明确记载的人丁数量为11634 人,震后剩余人口2934人;沂州震前有方志明确记载的人丁数量为22952 人,震后剩余人丁为10952人。较沂、莒两个统县州政区而言,郯城县震后人丁死亡率才是诸多遭震地区中最高的。

沂州无论在所辖范围的建筑物规制、数量上及建筑物类型、建筑材料选用等方面皆优质于郯城县。沂州的灾后救助工作不借助外来救援也能有效开展。正如地方史的记载:“沂州灾,埙指囷倡捐,又力白监司徐靖蠲赈,与监司李倏议救荒数策,皆举行。所全甚众。举乡饮大宾,崇祀乡贤。”

像郯城这样 “四楼俱倒塌无存,城倾大半,垛堞倒塌一空,官舍民房兼村落寺庙一时俱倒塌如平地,合邑震塌屋房约数十万间”,就连县治所在“即卑职与衙官俱僦民间数椽,风雨不蔽,城邑如是,村落可知此空闲处所,并无房屋可以暂居也”。无论官与民,皆无居处无衣食无所去,真正的“一失万无”。

这种境况,普通人不免限入信息过载的恐慌,尝试各种非正规渠道,四处“撒网式求救”。一县之主的冯可参可不会如此糊涂,他非常清楚 “该找谁”和“怎么找”。

冯可参的每一次公开求助,都是公然的“职场行为”,事后必然会受到来自各方的打量。受到白总督的特荐,受到沂州道副使“赠帽带袍靴”的奖励,貌似是对冯可参危急之中奋不顾身的奖赏,实则是对其僭越行为的一种保护。

笔者在翻阅清代监察史有关资料时,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细节。“康熙二年恢复行取知县之例”。什么意思呢,清朝在官员晋升的制度设计上,为他们留下一条快速上升通道——行取,即从科目出身的推官、知县中择其优者,保举到京,由都察院、吏部等衙门考察、奏补,经皇帝批准后即可授为科道要职。

康熙年间,每逢大考之年山东有九个擢升名额。刘芳躅明显是看中了冯可参的才华,委任其到郯城署理知县,是在有意栽培他,也是想看看他的“成色”。

郯城,在清朝的官制版图上,是被标记为“最要缺、繁职”的行政区域。兼合四个特点:冲、烦、疲、难。冲,意味着它是南北通衢,驿马飞驰,官牒如雪;烦,是说这里案牍堆积,胥吏奔走,无一日清闲;疲,指税赋常年拖欠,钱粮账簿上的数字总带着刺目的缺口;难,则因民风剽悍,盗贼与讼案如同野草,割了一茬又生一茬。

这样的地方,官不好做。朝廷却给了它和边陲要塞同等的待遇——若能在任内做到“无大案、无亏空、无积欠、民生安”,便算“卓异”,是能写入考功簿的政绩。

民间俗语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冯可参这匹被刘芳躅拉出来溜溜的“千里驹”表现如何呢?

按照正常的官场逻辑,震前的表现堪称优异,综合震后缺少“程序理性”的越级上报和赈灾时的抚恤残黎,亲自施医问药的亲民举措,刘芳躅对冯可参的评价应该是“尚可”二字。

这也为冯可参震后第二年,孤注一掷,开启了“严革火耗和杂派到任”的税收制度改革埋下了伏笔。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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