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常态化落实场内监督机制?数字化监管体系运行效果如何?”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深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监督检查。

拉萨市纪委监委紧盯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刻把握招标投标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全面剖析“病因”,靶向开展监督,推动制度更加健全、流程更加高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招投标领域工作点多面广、类型多样、程序复杂,违纪违法行为通常伴有较强的隐蔽性。该市纪委监委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找准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监督管理的空白点,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招投标领域实现系统治理。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围绕“政府采购程序”等组织多次监督业务培训活动,开展“监检法同堂培训”等,着力破解招标投标领域职务违法案件中的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难题,提高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能力。

“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不乏利用金融工具、现代科技、操纵合同等增加监管和追查难度的情况。”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破解监督难题,该市纪委监委强化大数据赋能,建设电子数据调查分析中心,通过数据比对、关联分析等方式,迅速锁定审查调查对象与特定关系人之间的异常资金往来、招标投标前后异常互动等关键信息,为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突破提供了有力支撑。

健全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是提升招投标领域规范化水平的重要基础。拉萨市纪委监委推动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投标领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督促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确权责,优化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全流程、各环节的制度体系,有效提升招投标监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陈雨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