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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设计的可挂脖和固定在手臂上的“行狗记录仪”。受访者供图

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明确将犬只不牵绳伤人、宠物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法律惩戒范畴,根据情节轻重,相关责任人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罚款。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养犬的条例引起广泛关注:有人直呼“终于等到你”,直言深受不规矩养犬行为困扰已久;有部分养犬人却陷入执行层面的困惑,为避免“碰瓷”式纠纷,有人更是脑洞大开,研发出“行狗记录仪”硬核自证。
  围绕新规的落地和意义,记者邀请法律界人士进行解读。

新规让文明养犬人更有底气
狗绳咨询量飙升

“早就该有这样的硬性规定了。”打开网络社交平台,类似的呼声不少。家住山西太原的王芳(化名)养了一只泰迪犬,同时也是社区居民自发组织的文明养犬志愿队队长。她直言,此前小区里总有少数人遛狗不牵绳,狗随地大小便,甚至追着孩子跑,邻里纠纷频发。王芳说,新规明确处罚标准,让文明养犬有了法律支撑,也让守规矩的养犬人更有底气。
  在王芳的带动下,该志愿队发起“文明养犬承诺书”签订活动,短短一周就有80多位养犬人签字。大家不仅自觉牵绳、拾便,还主动在遛狗时佩戴“文明养犬”标识牌,遇到老人、小孩都会提前避让。如今,小区里牵绳遛狗的人明显多了,邻里之间因犬只引发的口角争执大幅下降。
  文明养犬的自觉,也直接带动了合规养犬装备市场的热度。
  记者从各大电商平台了解到,近期狗绳、嘴套、宠物定位器等合规防护用品咨询量、下单量双双激增,多款热销单品月销量环比增长数倍,相关品类市场热度持续攀升。
  在电商平台某宠物用品旗舰店,一款售价89元的反光防挣脱狗绳月销量已突破1.2万件。该店客服坦言,自消息公布后,这款狗绳咨询量便居高不下,日均咨询量超百条,咨询客户大多重点关注绳子牢固度、反光效果及合规性。
  线下宠物用品店也同步迎来销售高峰。成都多家线下宠物店店主介绍,近期到店选购合规遛狗装备的顾客明显增多。
  业内人士分析,宠物防护装备的热销,本质上是养犬人主动遵守新规的直观体现。

养犬人反映执行困惑
有人自研“行狗记录仪”

也有部分养犬人对新规部分条款表达了困惑。
  “牵绳、戴嘴套、避高峰,这些我都能做到,但‘恐吓他人’‘干扰生活’的界定有些模糊。”家住成都锦江区的养犬人张倩养着一只金毛犬,她是社区内公认的文明养犬人,却在新规落地后多了几分顾虑。上周她带狗在绿道散步,金毛犬只是凑到一位路人脚边嗅了嗅,对方就面露警惕地退了好几步,还嘟囔着“你的狗吓我一跳”。“万一对方咬定被吓到,说我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我拿什么证明自己没错?”张倩的困惑,在多个养犬人群聊中引发共鸣。
  家住成都青羊区的李先生养了一只柴犬,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他特意调整了遛狗时间。“以前早晚饭后遛狗,现在专门等上午9点后、下午3点前,避开老人买菜、孩子上学的高峰时段。”他坦言,希望在规则框架下,找到更稳妥的相处方式。
  记者注意到,在宠物防护装备市场中,一款由养犬人自主研发的全方位“行狗记录仪”近期在社交平台悄然走红,受到多位网友热议和点赞,其研发者王鹏是两岁西高地犬“樱桃”的主人,也是一名传媒专业出身的摄影爱好者。
  “我完全支持文明养宠,也认同新规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惩戒,不过作为养犬人,我担心那种‘无法自证’的无力感。”王鹏说。
  王鹏称,养犬人在涉犬纠纷中往往处于弱势。凭借传媒专业的知识储备和摄影爱好,王鹏联合同样热爱摄影的朋友们,开始了产品研发。他们经过多次试验,最终设计出可挂脖和固定在手臂上的“行狗记录仪”。
  这款“行狗记录仪”在社交平台发布后,第一条帖子就有20万阅读量。王鹏直言,没想到市场需求会如此旺盛,仅5天时间,咨询量就有5000多条、预售订单超过了200个。

律师建议
明确条款界定标准
严处恶意碰瓷索赔行为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将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等行为纳入惩戒范畴,不仅在制度层面填补了涉犬治理的部分空白,更能有效强化养犬人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凝聚文明养犬共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新规的实施能有效增强养犬人的责任意识。其明确的惩戒措施,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罚款,倒逼养犬人主动落实牵绳、戴嘴套等安全措施,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新规将烈性犬违规饲养、犬只伤人等行为纳入法律约束,有效降低犬只对路人的人身威胁,缓解邻里因养犬产生的矛盾。与此同时,新规还直接带动狗绳、嘴套、宠物记录仪等防护装备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推动相关产品向合规化、实用化升级,引导社会形成文明养犬共识,促进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相互尊重,构建和谐的公共生活环境。
  赵良善建议,由公安、畜牧部门联合出台配套细则,明确“恐吓他人”的具体情形和“干扰他人生活”的量化标准,以此统一执法尺度。相关部门要明确涉犬纠纷举证规则,主张被动物恐吓或伤害的一方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养犬人已采取安全措施的可作为减责或免责依据。同时推动老旧小区、公园等涉犬纠纷高发区域的公共监控全覆盖,并引入社区居委会、宠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纠纷调解。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芮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