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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柳城县禁毒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员工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积极肯干,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团结协作及服务精神。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练掌握 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8名禁毒专职社工到各乡镇禁毒办工作,其中:

1.东泉镇人民政府4名;

2.社冲乡人民政府1名;

3.马山镇人民政府1名;

4.六塘镇人民政府1名;

5.寨隆镇人民政府1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8日前

2.报名方式:

投递报名表至(邮箱lcxjdbgs@163.com),

联系电话:0772-7615013。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将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择优组织面试,届时将通过电话告知入围人员相关事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任职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结果优秀者予以聘用。内容包括沟通表达、综合分析、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

拟聘人员需提供近1个月内的入职体检报告。

四、聘用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成绩突出者可延期聘用。

五、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六、其他

本公告由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2-7615013(李女士)

附件:附件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柳城县禁毒事务中心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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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城县委宣传部主管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图文来源:柳城县长兴文化传媒

值班编辑:徐科采编部

责任编辑:韦晓平

值班总编:冯艳芳

责任监制: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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