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1月1日发布的消息,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自2026年1月1日执行新利率。
调整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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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公积金贷款
如何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
存量公积金贷款(即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贷款放款时确定的条件为准。如该笔贷款原执行首套房利率的,调整后仍按照首套房新利率执行;该笔贷款原执行二套房利率,调整后按照二套房新利率执行。
利率调整需要办理手续吗?
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
不需要办理手续。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合同》约定,于2026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存量贷款利率。届时,借款人可通过“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账户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账户详情”查询到现行贷款利率。
2026年1月1日执行利率下调
为何1月的还款金额还是与下调前一样?
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的职工,2026年1月的还款金额将出现与利率下调前的还款金额一致的情况。
由于1月涉及新旧利率分段计息的调整,即2025年12月职工当月还款日到12月31日按照原利率执行,2026年1月1日到职工当月还款日按照最新利率执行,因此系统在调整还款额度时设置1月还款总额与上月保持一致,其中利息金额降低,本金相应增加。从2月开始,月还款本金和利息将根据剩余贷款本金重新计算,还款计划自动变更,还款额将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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