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渤钧)12月27日上午,第二十三届中国食品安全大会举行“全链条监管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平行议题。在政策解读环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员、国务院食安委专家委员会委员冀玮,现场向大家分享了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心得。他分析, 《意见》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内容:一是全链条监管政策的核心理念;二是落实全链条监管要求的行动要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员、国务院食安委专家委员会委员冀玮
冀玮表示,从政策目标和全链条监管的框架的构建来看,主要包括“三个目标”和“八个方面”。
“三个目标”分别是:第一,是对落实食品安全法法律原则的进一步的强化,是进一步践行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的政策化体现。第二,是对当前日益丰富的、不断涌现的新型食品经营活动的一种政策应对和监管要求。第三,是对于各监管部门之间、行政监管与行业管理之间应当具有的协同状态提出的细致要求。
“八个方面”具体为:完善食用农产品的协同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许可、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的监管、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在食品安全监管当中特别强调协同的重要性,特别讲究行动的一致性,也是全链条监管的本质要求。”冀玮进一步解释到,新业态模式关键点控制的创新性监管举措,是其关键的创新点之一。
全链条监管政策的核心理念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是要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风险控制与全链条监管的强对应性。《意见》首次把法律中要求的全过程控制原则从监管视角提出一个新的认知要求。
二是进一步清晰各个责任状态。首先,再次明确了食品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其次,是厘清监管与行业管理的责任,强调了二者的协同。
三是细化监管环节之间的衔接要求,形成监管合力,形成无缝隙监管的目标。《意见》首次把部门之间协同发力、无缝隙衔接的监管要求具体而清晰地提出。
四是对新型业态与高风险的关键点出台了创新的监管举措。
五是加强制度化基础建设,为食品安全的长治久安谋篇布局。《意见》不仅仅着眼当下问题,还对未来的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提出新的期望和目标要求。
冀玮表示,从行动要点来看,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是完善“协同”治理。协同治理成为文件要求的可执行的具体目标,要实现可制度化、可量化的要求。其中,对于生产经营者的一些法律义务性要求,文件以“鼓励”性建议意见为主,进一步明确了其食品安全法律责任承担的主动行为要求。同时,文件明晰了所有参与者在链条环节之间、缝隙之间所履行的相应义务。
二是对于新业态模式关键点控制的创新性监管举措。其中,现在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的不断明晰,其核心就是遵循可追溯性的完备、线上线下的一致原则。
“此外,对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提出两点要求。”冀玮进一步解释到,一方面,要求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透明化,增强消费者知情权。另一方面,要求学校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强化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的同时,强调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
编辑:王欣童
校对:张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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