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存量政策与增量政策的集成效应,持续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民生红利,助力房地产消费,遵循“投资于人、改革创新、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现就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房地产市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举措:

一、全新升级贷款支持(4项)

1、“一个扩大”: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支持范围扩大至法拍房、“卖旧买新”购买新建商品房、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住房。

2、“两个降低”:首套住房5年及以下和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分别降低至2.1%和2.6%;二套住房5年及以和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分别降低至2.525%和3.075%。

3、“三个优化”: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含已确权颁证的)不计入城市住房套数查询认定范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对其购买的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给予核减1套家庭住房套数,分别执行首套、二套的贷款利率政策;取消“商转公”对房屋套数的限制条件。

4、“四个上浮”:单、双缴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均在现行80万元基础上上浮至90万元;购买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80万元基础上上浮至100万元;二孩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96万元基础上上浮至11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自由职业劳动者符合条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随缴存时长递增相应上浮贷款额度,直至现行额度上限。

二、适度放宽提取范围(2项)

5、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

6、缴存职工在政策范围内经批准进行老旧住宅小区自主更新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三、积极推动制度扩面(4项)

7、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条例》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以民营企业为重点的各类经营主体为所属职工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受益面。

8、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自由职业劳动者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连续足额缴存满3年的,给予为期3年的利息补贴,即在人民银行现行一年期基准存款利率基础上,给予上浮10个BP的利息补贴;同步落实税收优惠、低息贷款、租房支持等政策。

9、支持在校大学生缴纳住房公积金,执行与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自由职业劳动者同等政策。

10、全方位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自由职业劳动者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实行“灵活交、及时调,分类用、自主退,低门槛、方便办”等举措,确保愿缴能缴、应享尽享。

四、全面推进服务创优(5项)

11、服务增效。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件事”,强化服务事项与申报要件整合,将购房贷款所涉多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一件事”,将购房职工须到多部门跑完的几项事,做到一次办结,让购房职工成为高效优质服务的“接受者”。

12、规则调整。开通无前置条件的按月冲还贷签约;支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支持租房灵活提取;取消购房提取地域限制;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原房屋贷款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解除原配偶共同还款责任手续,由原房屋贷款申请人负责偿还购房贷款。

13、贷期延长。延长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商转公贷款期限,贷款申请人男性延长至68周岁,女性延长至63周岁,其中,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相应延长至68周岁。

14、流程再造。优化楼盘备案流程,实行公积金分理机构初审后网上申报,市中心“一次性”完成审核报备;全面推行“一栋一准入”、“带押过户”“一站式”办理模式,压缩贷款审批时限,提升办理效率。

15、要件压减。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网点办理归、提、贷业务全覆盖,强化信息互通、打通材料提交等堵点痛点,高质量实现“跨省通办”;全面深化公积金业务跨区域合作,助力太原晋中一体化发展。

五、全力服务发展大局(3项)

16、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积极响应“人到山西好风光”“晋得其中 逐梦而行”等人才品牌建设,对在晋中区域内就业创业且符合购房贷款条件的青年,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再给予上浮10%的贷款额度支持。

17、助力人才招引留用。对于晋中市域范围内招聘与引进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及晋中英才计划入选专家,在本措施第4条基础上再给予上浮20%的贷款额度支持。

18、支持城市更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最大限度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积极参与城市更新、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商品住房促销活动,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本政策举措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到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或调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规定,依照新规定执行。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