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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金华市婺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油烟污染源头管控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金华市婺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通园路—东市北街—人民东路—新华街—通园路合围区域内,禁止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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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示意图
二、凡违反本通告,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四、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将根据我区城市建设发展适时调整。
本通告自2026年01月3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金华市婺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示意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婺城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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