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必须有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方能避免因公共投入不足而把成本过多转嫁给个体和家庭。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图/新华社
新京报社论
殡葬事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动态调整;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地方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殡葬服务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管理,遏制过高收费……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并将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殡葬管理条例》自1997年7月发布以来,已经历多次修订。此次修订,是对殡葬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社会反映最多、意见最大的乱收费现象,及时而全面的回应。
从现实看,当前殡葬领域最显著变化,就是随着老龄化加剧,社会整体的殡葬服务需求有了明显增长。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超过22%,近3年每年死亡人口突破1000万人,对殡葬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可负担性需求日益迫切。但部分地区的殡葬服务存在公益属性不足、设施布局失衡、市场价格虚高等问题,明显加重了治丧负担。
直面上述问题,此次《条例》修订的一个大的导向非常突出——总则中明确殡葬管理坚持公益惠民,完善殡葬服务。并进一步要求,各级政府应当统筹考虑实际需要与财政承受能力,建立与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
这意味着,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必须切实以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来保障,避免因公共投入不足而弱化殡葬的公益属性,把成本过多转嫁给个体和家庭。这就让殡葬服务的成本分担责任更明确化。
同时,此次《条例》还提出,国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动态调整。这直接呼应了“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也标志着“身后事”保障被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这一点,对于更好保障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继而切实减轻民众丧葬负担,从根本上化解“死不起”的后顾之忧,堪称确立了托底性的制度支撑。
更进一步,此次《条例》要求对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这无疑是在实施层面确保有效遏制殡葬服务领域乱象的具体步骤。
揆诸现实,近年来部分殡葬服务单位巧立名目、乱收费的现象的确时有发生。典型如“天价花篮”“高价墓穴”等现象,都成为影响殡葬服务公益性和民众获得感的“拦路虎”。
对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并明确“收费标准应当依法制定”,且“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则有助于进一步明晰服务和收费的规范边界,从而在源头压缩乱收费的空间。
要指出的是,此次《条例》的诸多内容都是原则性、方向性的,其落实还离不开具体的配套政策支持。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确保此次《条例》顺利实施,还需要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及时细化明确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相关配套规定。要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这方面的工作也必须抓紧抓细,并吸纳社会意见。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并明确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而殡葬服务正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民生问题,确保全体公民能够公平可及地享有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也是织密社会保障网络、夯实民生底线的应有之义。
期待以此次《条例》修订为契机,真正系统化解殡葬领域长期存在的乱收费等痛点,让“逝有所安”获得坚实的保障。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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