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注意到,海底捞小便当事人之一唐某及其父母在《人民法院报》登报道歉。约一年前,两名17岁男孩为寻求刺激,在海底捞包间里站上餐桌并向火锅里小便,还拍摄视频上传网络,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事发后,海底捞将两男孩及其父母诉至法院。最终,人民法院判决两名男孩及其父母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企业赔礼道歉,并赔偿海底捞企业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及维权开支。

2025年2月24日凌晨,未成年人唐某(年满17周岁)吴某某(年满17周岁)在海底捞包间用餐期间,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还互相拍摄视频。2月27日,吴某某将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随后,视频被转发至抖音、小红书等平台,配以“海底捞”“小便”等文案,引发广泛网络舆论。

事发后,海底捞企业立即向警方报案,经调查确定涉事门店后,立即更换全部餐具,并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同时对受影响时段涉事门店的堂食4109单顾客“退一赔十”。

视频截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视频截图

3月14日,海底捞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某、吴某某及其父母共六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超2300万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吴某某小便行为污染餐具和就餐环境,还具有强烈侮辱性,视频传播造成海底捞企业商誉受损,构成共同财产侵权与名誉侵权。唐某、吴某某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年满17周岁,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具备认知能力,知晓赔礼道歉的责任内容和法律意义,承担相应责任并未超出其承受能力,且能促使其充分反省,应承担赔礼道歉责任。监护人未尽教育、约束职责,应依法承担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责任。为降低侵权负面影响、避免经营风险扩大,涉事门店餐具换新、清洗消毒费用具有合理性。对受影响时段涉事门店的堂食消费者退款,既有对消费者的合理补偿,也有对自身受损商誉的补救,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负面影响持续期间所发生的经营收入减少,属于商誉贬损引发的合理损失。十倍价款补偿属海底捞企业自主商业决策,与侵权行为欠缺因果关系。维权开支中的合理部分,应由侵权人承担。

2025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公布案件最新进展。人民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某及其父母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企业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某父母赔偿海底捞企业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维权开支7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1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海底捞小便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在《人民法院报》3版登报道歉。致歉声明显示: 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吴某于酒后到餐厅用餐,用餐过程中实施不当行为且吴某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严重侵害了餐厅的合法权益。后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25)沪0101民初921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人及监护人进行赔礼道歉以及赔偿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及商誉损失、维权开支若干。

现判决书已生效,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此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真诚的歉意。我也接受到了来自家长、学校、公安、法院,以及网络广大消费者的批评与教育,我会吸取深刻的教训,改过自新。长大后,我要努力成为一位对家庭,对国家,对社会有担当的人。作为监护人,我们对于孩子做出的不当行为深表歉意!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他成长为一名行为规范的好公民。肇事孩子父母真诚道歉。

唐某及其父母登报道歉截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唐某及其父母登报道歉截图

极目新闻综合报道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