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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清市一小区业主向科林工作室求助,小区内原本枝繁叶茂的树木被大幅度修剪,仅留下光秃秃的主干,这种行为是否超出了正常养护范围,是否存在过度修剪或变相砍伐。希望科林工作室能帮忙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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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市民的求助信息后,记者随即向有关专业单位进行了咨询了解。

乐清市城东街道城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明确回复,小区内绿化不纳入公共管理序列,正常修剪可以,但不允许硬化绿地等破坏行为。

乐清市城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小区里面的绿化是小区里面管理的,不算公共绿化也纳入城市绿化系列,但是日常的管理养护,移植,这些都是他们自己里面管理的,有破坏,你要把它修复起来。如果说物业把这些树剪死了,那么你应该叫物业来赔,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鉴定的话要找市政公用中心有这一块的职能的。对于我们的职能来说,不能破坏城市绿化,绿地没有把它硬化掉,这个是我们的监管职能。管理第一,执法第二,让社会更加有序,是我们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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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处表示:小区内树木修剪由业委会或者物业管理方共同决定,冬天到了,有些树木确实需要修剪,是否存在“过度”需现场勘察评估后才可有定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处林副处长:修剪是业委会或者物业管理决定的,如果是砍伐也是需要审批的。那么是不是有过度修剪,像我们属地执法局认定一下到底是砍伐还是过度修剪,影响到它生长的这一块认定是由专家来认定的。他只要不把它砍伐掉,不把它挖掉的话,这个树还在的话,只是认定它过度修剪的话,目前还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能处理,还是要现场要看,有些树确实是到了冬天也可以把它修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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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观点

其实这个问题提出来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对情况反馈的调查了解,给大家更多思考,比如下一步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等方面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时是不是可以更加完善,这个是我们的栏目存在的必要,也是我们受理这个问题进行解答的一个必要。因为很多问题不能够一味寄希望于某一条法律法规就可以进行阻止规避,它需要在管理的实践过程当中听取意见,加入思考,强化措施条件。比如说,园林养护修剪公司将来要不要设一个门槛,避免小区物业在绿化养护工作中出现一些不科学的做法;要不要给这些养护的企业一张通行证,比如规定要具有相应资质的园林师或者是栽培技术条件的技术人员配备等,从而更好地维护好小区环境。小区的绿化维护好了,就相当于一座城市、一个片区,整体的绿化面貌的改善。所以有必要通过这样的一个通行证给到这些修剪企业,然后物业公司就要在有通行证的企业当中进行竞标,给小区提供更好的服务。要不然,你都没有门槛,你也没有技术人员,就凭一张嘴接了个单,接了个业务,然后把好端端的树木给养护死了,不仅会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也给城市的美化带来负面作用,所以我觉得科林工作室是提出思考的平台。所以,姑且不论短时间内会不会革故鼎新,至少可以带来更多的思考和促进。

来源:科林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