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栏获悉,1月7日,长城科技(603897.SH)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类型为“违法超限运输”,处罚机关是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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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违法事实内容显示,2025年12月29日5时50分,当事人长城科技(603897.SH)的驾驶员沈正源驾驶车辆浙E38693(黄)运输电缆途经江苏太湖湾收费站,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动态称重系统抓拍,该车为三轴载货汽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25吨,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28.3吨,因收费站地磅称重设备有±5%的误差,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处罚机关给予该车此趟运输总重105%的重量为26.25 吨,超限质量:2.05吨。经调查核实,该车车辆所有人为长城科技(603897.SH)。
对此,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执法领域实施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苏交规〔2025〕4号)第三条,对长城科技(603897.SH)罚款0.0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盐锡六交路执〔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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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官网介绍,公司于2018年成功在上交所上市,是电磁线制造领域中的主要生产商,位于行业前列。公司长期专一致力于电磁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仪器仪表等主要行业,产品可覆盖上千种规格,年产能可达2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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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法定代表人顾正韡,注册资本20643.568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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