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怀磊 通讯员 刘坤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处后,本应引以为戒、严守交规,然而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明知故犯、铤而走险,这不,近日,临清交警拘留了一名二次酒驾人司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1月2日15时许,临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赵庄中队民警在金松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执勤中,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三轮车被民警依法拦截检查。驾驶人停车配合期间,民警察觉到其身上散发明显酒味,随即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2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袁某系二次酒驾。其曾于2023年1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时隔两年,袁某依旧未能汲取教训,再度触碰酒驾红线。民警当场对袁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明确告诫:无论何时何地、驾驶何种车辆,酒驾均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袁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且属于二次酒驾,同时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2026年1月6日,民警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面对处罚决定,袁某懊悔不已,坦言是侥幸心理作祟,才导致自己一错再错、身陷违法境地。
在此,临清交警郑重提醒:酒驾醉驾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一次酒驾,终身受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