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做好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的权益,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现就我县2026年春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时间

2026年1月15日9:00起至2026年2月28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登录“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报名。

三、招生对象

托班:2022.9.1—2023.8.31;

小班:2021.9.1—2022.8.31;

中班:2020.9.1—2021.8.31;

大班:2019.9.1—2020.8.31。

四、招生园所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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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办法

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各园根据招生计划额满为止;小区配套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

六、优先保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来费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享受教育优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七、入园要求

(一)做好体检。新生入园前,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家长按照规定的入园时间,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查体等证明,到幼儿园报到入园。

(二)规范报到。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根据招生情况确定)。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将对报到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注意事项

一、公开透明,招生入园有保障

1.坚持“相对就近、应收尽收”原则。幼儿园不划片招生,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幼儿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招生方案、咨询电话等信息,严格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收费,资金监管有保障

1.凡在公办幼儿园和注册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大班幼儿享受“大班免保教费政策”。一是幼儿符合大班入园年龄(年龄满5周岁),就读大班或混龄班;二是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保教费全免;三是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家长只交纳国家免除外的部分,幼儿园不得全额收取或在收费后进行二次退费。

2.幼儿园保教费需按月收取,也可由幼儿家长自愿按季度或按学期交纳,不得跨学期进行预收费。

3.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规定,自觉接受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2026年春季学期,费县部分幼儿园上调保教费标准,按照费县发展和改革局、费县财政局、费县教育和体育局、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明确我县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费发改价格〔2024〕52号)要求,幼儿园对保教费标准实施调整的,在执行新标准年度起,坚持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方式收费,即幼儿园提高收费标准的,只限新入园的幼儿,老生继续按调整前的标准收费。家长缴费后,必须索要缴费单据。

招生未尽事宜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性文件执行。

报名指引

自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注册登记民办幼儿园均使用费县幼儿园招生“一网通办”线上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家长朋友们可下载登录“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报名。每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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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费县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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