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1月4日15时08分许,国道337线忻府区境内。忻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合索中队执勤交警在日常巡逻时,查处了一例公路客运大巴车超员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驾驶人李某峰驾驶的晋H483** 号牌的大型普通客车隶属于忻州祥龙运业有限公司,该车核载35人,实载36人,超员1人,车上所载人员均为静乐县前往忻州第一职业中学入学的学生。执勤交警当即对李某峰超员载客的违法行为 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现场责令并监督其将超员人员安全转运,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 实施“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苏某军处以驾驶证记6分、 罚款 300元 的行政处罚。来源:忻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