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

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

本期继续更新《跟着证监会学审计》系列!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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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风险评估执行不到位

1、审计底稿记录不完整

未记录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人、执行时间、了解的内容,仅在具体审计计划中记录相关程序及结论。

未记录收入舞弊风险的识别、评估过程,也未说明原因。

2、未对控制偏差保持关注

了解内部控制的部分底稿所附相关单据的制单、记账和审核为同一人,部分底稿所附凭证显示相关事项未进行审批,部分测试样本资料与附件不匹配,部分了解内部控制底稿附件存在缺失

02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

将应收账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识别为重大错报风险领域,了解相关内部控制,并认为相关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但未针对上述重大错报风险执行进一步控制测试,未说明具体原因。

03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1、货币资金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未见核对公司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未对从公司获取的银行对账单或网银流水的真实性保持合理怀疑,未对获取过程保持控制

2、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未对存货抽盘中的异常项目保持合理怀疑;

未见资产负债表日至抽盘日的存货出入库明细表等审计证据;

未见执行存货计价测试

3、营业收入审计程序不到位

未关注公司年报披露的2种相互矛盾的收入确认政策异常情况;

针对收入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未获取客户签收单物流单等外部证据;

未关注期后销售退回事项;

未对公司收入成本大幅增长,而职工薪酬、毛利率大幅下降等异常保持合理怀疑。

4、营业成本审计程序不到位

未对营业成本执行除成本分析和采购合同检查外的其他实质性程序,且成本分析程序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

5、研发费用审计程序不到位

研发人员由其他部门人员兼任,未采用合理方式核算研发人工支出;

研发材料领用无审批流程,研发与生产领用未明确区分

未对上述事项保持合理关注。

6、函证程序执行不恰当

未对部分银行账户、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未执行替代审计程序,也未说明不执行函证原因;

针对银行借款、应收账款回函不符,未分析差异原因,也未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对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账款未回函情形,未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声明

信息来源:安徽监管局/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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