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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日报消息,1月9日下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接受李占国辞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任命郑青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此前,郑青已任浙江省高院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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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青,女,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云南昭通人,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
郑青曾长期任职湖北检察系统,历任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副检察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2007年12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7年4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21年1月,郑青跨省履新,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随后去代转正。直至近期再次跨省调整,赴任浙江。
此次辞任浙江省高院院长的李占国,生于1962年2月。他曾任职山东,2018年由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调任浙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
来源:白鹭洲知政、浙江日报
原标题:《副省部级郑青,履新职》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傅璐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白鹭洲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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