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五环外的首开畅颐园小区内,三栋高层住宅楼呈三角式分散排布,分布着十二个单元。在这里步行绕行一圈,只需七八分钟时间。
从小区西南门开始,每隔约15米就竖着一块崭新的“文明养犬”警示牌。保安说,这些牌子更换不久。1月7日,一个阳光和煦的冬日午后,小区内只见到一位老人在遛着小狗。老人是2023年才搬来的,谈起2022年发生在这里的“宠物投毒事件”,他摇了摇头,表示并不知情。
而李依涵在2022年就搬离了这个小区。她是那场投毒事件的直接受害者——她的爱犬Papi因无意间嗅了毒饵,死在了她怀里。从那之后,李依涵走上了一条漫长的“追凶”之路。在网络上,她有一个更为人所知的名字是“Papi妈妈”。
2025年12月30日,事发一千多天后,李依涵等来了终局:投毒人张某华在上诉期结束前向法院表示不再上诉,一审判决刑事部分即将生效。
此前的12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张某华有期徒刑四年。此案因在公共区域投放剧毒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成为北京首例同类刑事公诉案,李依涵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重表示,该刑期已是此类案件的“顶格判决”。
但对李依涵而言,事情还未结束,她提起的民事诉讼仍在进行中,她更关注被告人判决后的实际执行。
对于她的坚持,质疑声从未间断:“不就是一条狗吗?”但她的回答始终如一:“这从来不只是狗的事,而是关乎人的事。”
被害
2022年9月14日早上8点,李依涵像往常一样牵着她心爱的西高地Papi出门散步。Papi是她养了多年的狗狗,性格活泼亲人。遛完狗后,李依涵便出门上班。然而不到2小时,家人突然打来电话:Papi在家中突然呕吐、吐血,浑身剧烈抽搐。
家人立即将Papi送往附近宠物医院,李依涵也在半小时内赶到。医生告诉她,从当天早晨起,医院已接连接收了十几只类似症状的宠物,已经救不过来了。眼见Papi情况持续恶化,李依涵于下午将其转送至几十公里外顺义区一家具备全身换血条件的宠物医院。然而,经过连续几个小时的抢救,Papi仍离世了。
宠物医院出具的病理报告显示:肝脏指标异常升高、血钾过高、肌酸激酶激增,结论为高度疑似中毒。这印证了李依涵最初的猜测——很可能有人故意投毒。她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仅9月14日当天,来自该小区的报警电话就有24通。
事后李依涵得知,当天她所在的畅颐园小区,有十余只宠物狗先后中毒死亡,Papi是其中抢救时间最长、坚持最久的一只。
报警后,警方很快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李依涵最开始拿到的报案回执,案由是故意损毁财产,被划分到民事侵权责任。验毒结果出来后,案件从民事升级为刑事案件,小区内出现很多身着便衣的刑警。李依涵后来与警察交流时才得知,小区内投放的有毒物质被鉴定为氟乙酸钠,是一种鼠药成分,剧毒。
Papi火化当天,李依涵收到三个快递,里面是她原本计划中秋带Papi去海边玩的新衣服。也就在同一天,Papi的骨灰被送回家中。房间里仍弥漫着它中毒呕吐、失禁的气味,李依涵无法在屋内入睡,连续几天睡在车上,体重骤降十多斤。
据小区居民回忆,这次投毒事件发生后,小区内原本喂养的几只流浪猫数月不见踪迹,居民也不敢遛狗,孩子也被家长抱在怀里,不敢下地玩耍,整个社区长时间笼罩在不安与悲伤之中。
投毒
大约半个月后,李依涵听说投毒人张某华被捕,案由改为寻衅滋事罪。原来投毒人是小区邻居,但她从未见过对方。很多受害人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投毒。
张某华后来在法庭上交代,他讨厌狗,狗曾经在他的老头乐(低速电动代步车俗称)轮胎上撒尿,以前也毒过狗,但狗把带毒的食物吐了没死。
一审开庭时,受害人更清晰地了解到张某华的投毒过程。
2022年9月13日晚8点左右,张某华将灭鼠药(经鉴定含氟乙酸钠)同煮熟切碎的鸡脖子于容器内混合,投放在小区快递柜及附近,并将盛放容器扔至小区的垃圾桶内,造成了11只动物死亡,其中9只当天身亡,2只抢救生还,还有两只流浪猫捡食后死亡。后在案发地附近又检出了棕色的固体和肉块,均检出了氟乙酸钠。
案件发生后不久,警方发现投毒点位紧邻小区内儿童游乐区,所用氟乙酸钠为剧毒类化合物,毒性极强且作用迅速,对人和动物的致死剂量极低,不易挥发,且无特效解毒剂,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2022年12月,李依涵收到的立案告知书显示,朝阳分局以张某华“投放危险物质罪”正式立案。这是北京第一例走到刑事诉讼阶段的宠物中毒案。
案发13个月后,2023年10月一审开庭时,李依涵见到了张某华。在李依涵的印象中,张某华60多岁,他的语言表述混乱、说话前后矛盾,“一会儿说喜欢狗,一会儿又说讨厌狗”,法官问询的问题,他回复“对对对”“好好好”“相信法官的判决”这类词比较多。当李依涵问张某华投毒的介质是什么,对方听不懂“介质”一词。
李依涵记得,张某华说投完毒后知道自己“闯祸了”,逃到通州的一处房产,最终警方在他准备出门开车时实施抓捕,被捕时,张某华嘴里说着“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但在此之前没有任何自首情节。
一审开庭的时间很突然,比原定的2023年11月要提前一个月,书记员告诉李依涵,被告人身体状况不佳需要手术,要提前开庭。
参与一审宣判现场的其他人告诉记者,被告人张某华身患疾病,身形消瘦,说话声音很小,被两人押解着走进审判庭。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期间,他的身体上半身倚在身旁的桌子上。
在宣判当天,张某华无亲友到场。
延期
2023年1月5日,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但因疫情一直未能确定开庭时间。2023年9月6日,书记员打电话通知李依涵将于年底开庭。
一般来说,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害人本身就是刑事诉讼当事人。但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受物质损失的,可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判决生效后另行民事起诉。李依涵经过考虑,为主张民事赔偿并能全程参与庭审,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23年年初,李依涵找到了最后一个受害人,集结了全部的11位受害人,其中一半以上是中老年人,向他们解释和劝说以“刑附民”参与庭审很困难,但经过一对一的沟通,其他受害者最终同意参与到案件中。李依涵整理了所有受害人的身份证信息、精确到门牌号的家庭住址,写好起诉状,在3月初全部递交给法院。
2023年10月26日,“张某华投毒案”一审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刑事法庭开庭。李依涵等共11位受害者以当事人身份出庭。
张某华当庭承认氟乙酸钠的投毒行为,但他不承认11只受害动物的死亡和他投放的毒物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李依涵回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投放鸡骨头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之间不具有关联性,“同样的话术,他当庭一共说了11遍,也就是说他对我们11个受害人所有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一律不认可”。
公诉人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态度也不认可,当庭将三年量刑建议改为了三年半,并现场询问被告人是否接受,张某华表示接受。
庭后,法官告诉李依涵,公诉人再次对张某华修改了量刑建议,由三年半改为了四年,被告人已签署四年实刑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庭后为何再次修改量刑建议,李依涵不得而知。
此后,包括李依涵在内的11名受害人开始等待宣判之日的到来,但没想到的是,宣判被延期了9次。2024年12月,在又一次被通知延审时,李依涵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公开了她向法院询问延审原因的电话录音,对方回复为,“依法延审⋯⋯案件还未审结,很多问题不便答复”。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特殊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若还需要延长的,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每隔三个月、延审截止日期到来之前,李依涵会在各个平台的社交账号上发布迎接宣判的倒计时视频,她曾自嘲为“倒计时博主”。大部分视频点赞量都能很快突破10万。各个平台的“西高地Papi妈妈的群聊”里共计上千人保持着对案件进展的关注。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浩略刑辩学院院长蒋为杰曾任北京市某法院刑庭副庭长,他告诉经济观察报,该案多次延期审理可能是因为属于新型、疑难案件,社会争议较大,公众的认知比较撕裂,司法机关之间、甚至司法机关内部的意见也不尽一致,“一般此类社会关注度高、争议大的新型案件,可能会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多轮反复磋商和研究论证,经过审慎研究后才会作出最终的决定并宣判”。
证据
作为本案刑事部分的代理律师,王重于2023年12月一审开庭后加入了本案。
作为长期关注伴侣宠物领域的志愿者,王重接受过不少类似宠物被投毒的案件咨询,但大部分都没有进入刑事程序,甚至没有进入治安立案程序。而已经一审开庭的案件被延期宣判9次,也是他没有想到的。
在准备接受代理、了解案情时,王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向李依涵问到,张某华家中是否仍储存其他毒物?毒药来源何处?具体剂量多少?这可能会影响张某华的定罪及量刑——根据司法解释,非法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原粉、原液或制剂达500克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沿着这条线索,李依涵追问办案警方是否拿到了更具体的证据。但她发现,由于办案人员并未将此案视为“重案”,在现场搜集证据时未对盛放剧毒的容器、使用剂量、投放次数等信息进行采集,更多细节已无从考证。
另一个方向的努力是宠物价值的认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灿告诉经济观察报,关于宠物价值的认定,目前无论是在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领域,都没有法定的宠物价格鉴定机构;有法院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即相关人员向当地宠物店、宠物市场、正规交易平台收集同品种、同品相、相近年龄、健康状况的宠物近期成交价,计算均价或合理区间,作为价格认定基础。
令不少养宠人感到无奈的是,这样的询价虽然能给出一个市场层面的合理数字,却无法涵盖主人长期的喂养投入,更难以衡量人与宠物之间独特的情感联结。这些无法被标价的部分,恰恰是许多主人心中最珍贵的价值。
在该案件中,受害动物的价格鉴定最终没有作出,理由为“缺少评估参数”。李依涵在裁判文书网上整理了2018年到2022年所有投放危险物质罪与宠物投毒相关的案例,有些宠物的价格鉴定能够被采纳,有些无法被采纳。
判决
两年多的等待后,案件一审宣判。2025年12月11日,北京即将迎来今冬的第一场雪,最高气温3摄氏度。
早上8点,温榆河人民法庭开庭。宣判时长为一个小时,现场有志愿者发放牛奶、暖手宝,也有人举着支持“Papi妈妈”的公告牌。温榆河人民法庭只有一个出入口,门口等待的人群逐渐变多,有媒体、志愿者、自发支持“Papi妈妈”的热心群众,还有从外省赶来的其他宠物中毒案件受害者,开始有三四位民警疏通走道。
9点05分,李依涵与其他受害人、律师王重从法院走出来,在门口对判决内容讨论了十多分钟。9点20分,李依涵在法院外面对十余家媒体的镜头,大声念出了刚刚公布的判决结果:被告人张某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某华当庭提出上诉。
该案件也因“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宠物投毒相关案件顶格判决”等标签,自2025年12月一审判决后便引发了远超个案本身的舆论探讨,相关话题多次登上热搜榜,抖音平台相关视频累计播放量、微博话题阅读量破亿次。
目前,因被告人张某华在一审判决后的10日上诉期结束前向法院表示不再上诉,该案刑事部分已经生效。李依涵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因对判决中犬只价格的认定标准等有异议,就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针对该争议焦点进行审查。截至发稿,李依涵仍在等待上诉相关消息。
在公众的热议中,有一种声音认为,案件将有力推动动物保护法的进程。但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告诉经济观察报,“这个案子说到底不是动物保护的问题,而是公共安全的问题”。钱叶芳表示,投毒人主观上虽想毒害宠物,但在公共区域投放危险物质,必然会对不特定的人及生物环境造成危害,“但动物保护问题较为敏感且容易引起共鸣,公众容易将案件核心混淆”。
王重也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本案的罪由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该项罪名是行为犯,只要被告人实施投毒行为,就触犯此罪,量刑为3年到10年;当出现致人死亡、重伤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况时,将作为加重行为,量刑从10年起步,最高可至死刑。所以,张某华作出在公众场合投毒的行为本身便已触犯法律,受害的11只动物则为该行为导致的后果,被纳入量刑的考量范围。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灿也解释称,若后续案件的案情与本案差异较大,尤其是不具备“剧毒物质”“危及公共安全”等要素,那么本案的参考价值也会减弱。
值得注意的是,若本案没有宠物致死,张某华很可能不会案发,乃至被判刑。王重解释说,该案判决书中对张某华主观毒狗行为是否入罪进行了大量阐述,将其包括在危害公共安全的领域,从结果上看,也将威慑潜在投毒人。
观念
在Papi离开后,李依涵辞去工作,全心投入案件追查。为维持生活,她2024年底开始尝试直播,却也由此陷入舆论漩涡。质疑声从四面八方涌来:“为了一条狗,值得这么折腾?”“不过是想借机炒作吧?”
李依涵早已习惯了不被理解。在投毒案件发生后七天,李依涵和其他受害人在小区内点了蜡烛,放了小狗生前爱吃的零食,这些物品很快被物业清走。
在案件宣判后,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更是以前所未有的激烈之势摆在眼前:支持者认为,本案判决不仅捍卫了公共安全底线,更让无数宠物主人看到了司法对生命价值的尊重与回应;另有声音将投毒行为归咎于不文明养犬现象,认为“狗患成灾才引发报复”。
但判决书中的一段话,给了李依涵更多面对质疑的勇气——
“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了人与人的矛盾,面对矛盾纠纷,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绝不能采取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每一个犬只饲养人都有文明养犬的义务和责任,但个别群众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并非投毒者、虐待动物者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和谐、法治、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安定、社会和谐包含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环境多个维度的和谐共生,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遵纪守法和理解互助”。
本案的一审判决书共32页,这段话出现在判决书的第三部分“法院说理”,约200字,大概占据了第31页的一半篇幅。
李依涵查阅过数十个同类案件的判决书,但这样的文字表述是她第一次看到。
蒋为杰说,新型、疑难案件经长时间慎重研究论证后,一旦意见达成统一,得出结论,极有可能成为指导性案例,为之后可能出现的类似案例提供指导,指导案例中判决书的论理部分,对类似案例的裁判提供了重要参考思路。
一审判决结束后,李依涵又见到了案发小区的部分受害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新成员:秋田犬的主人在案发一个多月后重新养了与“秋天”几乎一模一样的“小秋天”;“Lucky”的主人在案发后服用了长时间的抗焦虑药物,本决定不再养狗的她在儿子的劝说下接纳了新的“Lucky”⋯⋯除了李依涵和另外一位出国留学的女孩,其他9个家庭都迎来了新成员,大部分和之前的宠物犬品种一样。
1月6日,中国畜牧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发布的《2026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5年城镇犬猫总数为1.26亿只,同比增长1.8%。若再参考国家统计局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城镇犬猫总数已超过0—4岁儿童数量,宠物数量约为其2倍。
(应受访者要求,李依涵为化名;本报实习生陈菲儿对此文亦有贡献)
(作者 罗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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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利
大消费新闻部记者 长期关注文娱行业、零售消费,专注探索产业和公司背后的人物和故事。新闻线索可联系luowenli@ee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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