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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芦山县委批准,芦山县监委对芦山县公路养护段原段长洋仁耀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洋仁耀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廉洁要求,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实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洋仁耀严重违反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芦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芦山县委批准,由芦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雅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