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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

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

(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大洞山互通项目

建设用地的批复

苏政地〔2025〕58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大洞山互通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徐政报〔2025〕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贾汪区茱萸山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6.5685公顷(耕地6.1582公顷)、未利用地0.05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贾汪区茱萸山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503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1402公顷、未利用地0.10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1763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7.191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6.7087公顷,征收土地16.7728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大洞山互通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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