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晚8时许,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一超市门口发生一起火情,监控记录显示疑似一名男孩用打火机点燃门口堆放物品,火势随后被附近邻居用灭火器扑灭,未造成严重损失。次日,超市店主表示:已找到涉事儿童家长,获得赔偿并予以谅解,未进一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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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监控画面,当晚8时01分,一名小男孩行至超市门口停下,走向门口放置的塑料泡沫箱。过程中,其右手从裤兜中取出打火机,多次尝试点燃泡沫箱上的一处盖板。待火苗蹿起后,男孩稍作观察便起身离开。经过店门时,他曾向内张望,并进店停留约一分钟,随后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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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控画面
火苗起初未被察觉,甚至在一旁打扫的邻居也未立即发现。至8时03分,泡沫箱已完全燃烧,伴有明显火光与黑烟,相邻几箱矿泉水暂缓了火势蔓延。此时,邻居注意到异常,急忙进入超市呼救。超市女店主出门查看后,返回店内寻找灭火设备。约一分钟后,隔壁男性邻居从自家店铺取得灭火器将火扑灭。泡沫箱及附近部分物品被烧,所幸火势未蔓延至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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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上午,超市店主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称,目前,事件已由双方协商处理完毕,火灾仅导致门口几箱矿泉水受损,未造成更大损失。“孩子的家长认错态度诚恳,也赔偿了损失,我们就没有再深究。”店主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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