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近日,曾因逃税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等莫须有罪名而被错误羁押了86天,又被政府强迫签署了放弃项目全部投资和收益不平等协议的河南民营企业家陈书法,向驻马店市汝南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他要求汝南县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16年前有关办案人员侵犯其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及利息、以及其名下东湖公司的契税款及利息,共计690万元。

陈书法曾是一名在陕西西安做城市基础设施开发生意的企业家。

2005年的时候,时年54岁的他受汝南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邀请,来到了汝南县投资汝河生态治理。

通常情况,生态治理工程都是政府投资。

但汝南县政府却并没有给陈书法支付工程款和拆迁费用,而是让他替政府垫付费用。作为回报,政府通过招拍挂程序向其旗下东湖公司提供380亩商住开发用地。

手中有地,心里不慌。

当年,陈书法的东湖公司按约足额支付了9500万元土地出让金后,一边整治汝河生态环境,一边搞商住房项目开发。

380亩土地的商住开发是一个大项目,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后,陈书法随后就与数家企业签订联营开发协议。

然而,这份看似顺理成章的合作却在2009年的时候,突然让陈书法身陷囹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年6月至12月,他先被汝南县强力部门以涉嫌“逃税罪”刑事拘留,该罪名无法成立后,他又被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为名二次羁押,累计被关押86天。

羁押期间,办案人员将他从看守所押至汝南县商务局办公室,强迫其签署了一份放弃项目全部投资和收益的不平等协议后,才被取保候审。

两年后的2011年11月30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了陈书法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在获罪之前,陈书法虽然仅被羁押了86天,但这86天的刑拘和被汝南县政府抢走的契税款,却让他意难平气难消。

当初明明是按照与县政府的约定取得的土地,明明是合法联营开发,怎么自己就犯罪了?

为洗刷冤屈,陈书法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此案直至2021年河南省司法教育整顿期间,才引起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视。

此后,汝南县人民法院随后启动再审程序,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了撤销2011年原审判决,认定陈书法无罪的判决;2025年8月7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汝南县检察院的抗诉、维持无罪判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6年漫长申诉,沉冤得雪后的陈书法于近日正式向汝南县法院提起了国家赔偿申请。

索赔明细清晰明确。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40894.7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29万元及利息105306.25元、东湖公司契税款360万元及利息1327275元。总计690余万元。

目前,汝南县人民法院正与他的律师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年陈书法是满腔热血的回乡投资者,之后是遭遇错押夺产的蒙冤者,再然后又变成了坚守16年的维权者,他的遭遇令人唏嘘。

当初政府招商引资时的承诺言犹在耳,后续却以“刑”夺财,如此操作真的很失汝南县政府的公信力。

在个体与公权力的对抗中,若不是陈书法锲而不舍的坚持,如今这份迟来的正义或许终将缺席。

16年光阴,足以改变太多事情。

对于陈书法而言,无罪判决虽还了他清白,但逝去的岁月、蒙受的身心创伤与财产损失,终究难以用金钱完全弥补。

法治社会要依法办事,容不得“以刑夺财”的荒唐行径。

当年汝南县政府不讲武德,以歪门邪道霍霍一个企业家,当年的汝南县政府真的太不要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