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通海古城。 通讯员邓星瑞摄

漫步通海古城青石小径,居民生活区与古建筑相映成趣;步入特色庭院,一盏清茶之间,旅拍者的镜头里尽是温柔时光。今年1月1日,《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通海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至此,云南省8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全部实现“一城一条例”。

行走在太和街,新修整的青石板路面既平整又防滑,与刻有文化元素的窨井盖相得益彰。截至去年底,通海县已完成17条历史街巷的雨污分流、供水消防、强弱电入地及景观亮化提升,累计铺设青石路面3万多平方米;开展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拆除破损、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3.3万余平方米,规范审批门头店招957起。

“《条例》对名城名镇的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执行差异化的保护标准。”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城保护管理所所长顾春荣介绍,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传统格局、历史建筑及风貌环境,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则依据与核心区的景观视廊关系进行管控,避免对核心区历史环境造成影响。

南州茶馆,庭院古色古香,竹木桌椅摆放其间,客人落座后,清茶点心令人唇齿留香。负责人吕传涛已在古城内开设了3家主营业务各不相同的店铺:“这里原是周氏宗祠,政府与国投公司协助我们租下,支持我们进行活化利用,前三年租金还补贴一半。”

顾春荣表示,《条例》内容力求清晰明确、贴近民生:明确保护民间风俗、传统艺术与手工技艺,支持非遗展演与传统手工艺融入旅游发展,鼓励设立民俗传习馆、传统手工作坊;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将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为陈列馆、民宿、特色餐饮等空间,并保障原住居民合法权益,鼓励其参与传统产业,延续古城原有的生活形态与人居环境。

为进一步服务古城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通海县将在现有“联审联批”机制基础上,逐步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推动实现“历史文脉保护、空间价值激活”与“规划引领、风貌管控”的有机统一。未来,通海古城不仅是居民寄托乡愁的“记忆客厅”,也将成为吸引游客、促进发展的“活力引擎”,真正让老建筑有新用途,老街焕发新生机。

(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