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开车上路必须要先取得驾驶证
但若是已取得驾驶证
后又因为其他违法行为
驾驶证被注销
还可以开车上路吗?
答案是:不可以
2026年1月4日15时50分许,东营交管支队荣乌高速大队在G18荣乌高速东营北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驾驶员违法记分累计记满12分后,未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导致驾驶证被依法注销。此次被查获时,其驾驶证已处于驾驶证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
执勤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经过民警的普法宣传
当事人深刻认识到错误
现已主动报考驾校
重新开始学习
交通法规与驾驶技能
法律链接
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失驾”
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驾照过期、逾期未检验、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通俗来讲
就是失去有效驾驶资格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驾驶证一旦被暂扣、注销或吊销
在未重新获得驾驶证前是不能开车上路的
“失驾”人员驾车上路
容易肇事肇祸
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1
威胁他人及自身安全
在没有经过培训学习和考试合格、恢复驾驶资格前,擅自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扰乱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在驾驶时,会在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下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3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东营交警提示
如果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
请摒弃侥幸心理
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
高速公路车速快、风险高
无证上路更是险上加险!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
自觉遵守交规,持证驾车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丨荣乌高速大队
编辑丨谢卓颖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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