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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四川省人大会常会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获法定效力。该条例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制定,旨在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根据批准,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甘孜州饮用水安全提供地方性法规保障。据悉,该法规连同新出台的《甘孜州规范民间水生生物放生活动管理办法》,共同构成了甘孜州以法治力量系统性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其探索实践与显著成效受到《人民代表报》的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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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大常委会打出生态保护法治“组合拳”

——筑牢雪域高原水源保护生态屏障

日前,《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获得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3月1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聚焦雪域高原“生命之源”的地方性法规,不仅是甘孜州生态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更是近年来该州以法治力量系统性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集中体现。

甘孜州,这片坐落于青藏高原东南缘、被誉为“中华水塔”关键组成部分的圣洁之地,生态地位极其独特,生态功能至关重要。面对守护“绿水青山”的历史责任与时代课题,州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宏伟目标,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调研等多种法定履职方式,打出了一套精准有力、系统连贯的法治“组合拳”,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韧性,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助力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不可或缺的人大力量。

立法与监督协同筑牢生态保护的法治根基

生态保护,法治为先。甘孜州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到,要将优良的生态环境这一最大优势守护好、发展好,必须首先构筑起坚实、严密、管用的法治屏障。为此,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监督双轮驱动,着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扎根于高原实际,让每一次监督都直击问题要害。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秉持“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的原则,力求解决实际问题。《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制定过程,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甘孜地域辽阔,水源地类型多样,散居牧区与集中聚居区情况迥异,传统的分散管理模式已难以应对新挑战。条例起草过程中,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聚焦牧区包虫病防控与水源地保护的关联、高山峡谷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具体问题,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河湖长制监督协调职能予以法制化强化,建立了针对性的特殊保护机制。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有了良法,还需严密的监督确保其落地生根。2025年5月,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亮剑行动”专项执法检查,便是典型例证。检查组一行直接奔赴泸定、丹巴等地的城镇街区的排污口、乡村院落的垃圾收集点、电站库区的漂浮物打捞现场、水质自动监测站房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车间,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这次行动共精准发现了5类具体问题,并现场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交办,明确了整改时限与要求。这种“一竿子插到底”的监督方式,有效消除了法律执行中的“中梗阻”,真正推动了《长江保护法》的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从“法规”转化为“实效”。

审议与调研并进把脉绿色发展的实践路径

专项审议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利器。为了提升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刚性,州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前,相关专委会提前介入,系统收集并分析了全州大气、水、土壤、声环境质量等多维度数据。扎实的前期调研,使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能够言之有物、切中肯綮。审议中,委员和代表们尖锐地指出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部分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依然滞后”“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顺畅”等突出问题。这些审议意见连同问题清单,被正式交州政府研究处理。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在关乎甘孜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十五五”规划编制关键阶段,州人大常委会未雨绸缪,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中“三区三线”划定与管控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多个县(市)的田间地头、规划建设项目现场和生态保护核心区,实地察看耕地保护现状、生态红线标识落地情况,与基层干部、农牧民群众、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倾听最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用翔实的数据和案例,揭示了在发展中可能面临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潜在风险,并提出了一系列凝聚了基层智慧与人大思考的建议,助力构建集约高效、安全和谐的国土空间发展新格局注入了宝贵的人大智慧。

监督与转型联动激活永续发展的内生动能

守护生态环境,并非固步自封,其终极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下的高质量发展。甘孜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视野,始终跟随着发展的脉搏,从最初的“守底线”监督,逐步扩展到“促转型”监督,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发展优势转化。

绿色矿山建设是协调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的焦点领域,也是检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成效的重要考场。州人大常委会持续将目光投向这一领域,但其监督重心已发生了深刻变化:从早期重点关注采矿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开采是否合法”,逐步延伸至“开采后的山体是否真正复绿、修复的标准是否达到要求、周边的群众对治理效果是否满意”。

针对监督发现的矿产资源规划布局合理性、绿色矿山准入标准、开采全过程动态监管以及闭矿后生态修复长效保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州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迅速优化了矿业权设置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矿种、不同区域的生态修复技术标准、完成时限和验收程序,并将修复成效与企业信用、后续采矿权申请直接挂钩。人大的持续监督,有力推动了全州矿产资源开发模式向更加绿色、集约、高效的方向转型,使得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从“两难”逐步走向“双赢”。

如今的甘孜,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从丹巴基卡依村的“生态文旅共富”探索,到雅江县“水光蓄”互补的绿色能源格局,生态优势正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法治为纲、以监督为要,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工作,用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全程监督护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让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坚固,让“圣洁甘孜”的绿水青山永远成为惠泽民生、支撑发展的宝贵财富。

《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针对高原牧区包虫病防控与水源保护关联、高山峡谷区面源污染、废旧农膜回收等特殊难题设计条款,强化河湖长制协调职能法制化,为分散多样的水源地建立严密保护网。


《关于规范水生生物放生活动制度构建的议案》则直接回应杨洪波等10名州人大代表联名议案,创新采用清单式管理。配套发布的《甘孜州本地水生生物名录》(73种)与《禁止放生放流名录》(49种),清晰划定科学放流与禁止放流物种界限(如允许裂腹鱼,严禁罗非鱼、鳄雀鳝等外来种),并规范放生活动全流程备案监管,从源头防范无序放生对水域生态安全的威胁。这一高效务实的制度构建模式,由人大推动、政府“接棒”制定规范性文件,成为回应民生关切的“甘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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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监督双轮驱动,确保生态保护法规制度从“纸面”走向“地面”:

针对《长江保护法》实施,常委会组成检查组直插泸定、丹巴等地排污口、垃圾点、水电站库区、水质站等一线,开展“解剖麻雀”式检查,精准发现并现场交办5类问题,打通法律执行“中梗阻”。

在听取州政府年度环境报告前,专委会深入分析全州环境数据,使常委会审议能精准指出“环保宣传深度不足”“部分区域基础设施滞后”“跨部门协同不畅”等要害问题,形成审议意见与问题清单交政府办理。

在绿色矿山领域,监督重心从早期“证照合法性”延伸至“山体真复绿、修复达标准、群众真满意”,推动政府优化矿业权设置、明确生态修复标准与验收程序,并挂钩企业信用,促进开发模式向绿色集约高效转型。

甘孜州的生态法治实践,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代表议案通过人大转化为治理效能,群众关切得到制度性回应。“以前不太了解放生要讲科学,现在按名录办,心里更踏实了”,康定群众扎西的感受,道出了科学规范带来的安心。人大持续聚焦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等长远议题,深入田间地头调研,为“十五五”发展提供智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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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报》的报道展现,甘孜州人大常委会正以法治为纲、监督为要,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工作,用精准有效的法治“组合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让“圣洁甘孜”的绿水青山源源不断转化为惠泽民生、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金山银山,为高原生态地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治理样本。

全媒体记者:岳诗蕊 整理自人民代表报 甘孜人大

编辑:岳诗蕊

校对:马俪伲

责编:杨雪

审核:李娅妮

监制:谭荣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