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论语·为政》

《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引用“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等我国历史上的礼法并重、德法合治思想,强调德法并用的重要性。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出自《论语·为政》,体现了规范外在行为和培养内在自律的不同效果。培养内在自律,可以让人有知耻之心,让人自觉区分正邪、走向正道。

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是我国自古就有的传统。《后汉书》记录了鲁恭治理中牟期间“专以德化为理,不任刑罚”的故事,能够让犯错的人自觉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比如,有个亭长的仆从借牛不肯还,牛的主人告到鲁恭那里,鲁恭把亭长叫来,再三命他归还,亭长始终推脱不答应。鲁恭感叹自己没有尽到教化的责任,就想辞官而去,被下属们极力留住。这事传到亭长那里,亭长觉得很惭愧,不仅还牛,还主动接受惩罚。

鲁恭此举,恰是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生动实践,他以自身的责任担当唤醒了亭长的羞耻之心,让其主动归正。这也印证了道德的力量是由内而外的,能够触及法律难以抵达的人心深处。

“有耻且格”的真谛,就是让人在道德的熏陶中,进一步明白何为礼义廉耻,从而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也启示我们,德治的文化价值,在于以文化人、以德润心,让人知耻向善、守正而行。人会因为内心的道德自觉而拒绝作恶,社会会因为道德的浸润而充满善意。

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穿越千年时光,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如今,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正在激发更多向善的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2017年11月17日,准备同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的600多名代表合影时,他看到93岁的黄旭华和82岁的黄大发站在队列里,便握住他们的手,微笑问候,将两位老人请到自己身旁就座。

从礼敬贤德、尊老敬老,到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从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到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治和德治共同厚植向上向善的文明土壤。

我们身处一个法治昌明的时代,法律体系的完善为社会秩序筑牢了底线。但法治并非万能,总有一些角落需要德治来照亮。法治和德治看似路径不同,却同向而行、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了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

法治的“硬约束”与德治的“软浸润”相辅相成,可以让道德自觉成为更加广泛的社会共识,让社会迎来更加风清气正的美好图景,人们的精气神也可以在这份滋养中愈发昂扬挺立。

2026年1月13日《中国文化报》

第7版刊发特别报道

《从“有耻且格”看德治的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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