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海兵,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李高,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负责人杨如介绍《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一
情况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海兵: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几位相关部委的同事一起参加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有关情况。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伴随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工业废物、建筑垃圾、农林业废物等固体废物快速增加,有效治理固体废物带来的污染等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都对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25个部门,研究起草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日前,《行动计划》已报请国务院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针对固体废物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系统性集成性的政策举措。概括来看,《行动计划》主要包括3个板块10条措施。
第一板块是总体要求,包括第1部分,明确了未来5年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增长势头。《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第二板块是重点任务,包括第2至6部分,围绕工业、城镇、农林等主要产废领域,明确了各环节治理任务。按照全链条综合治理的思路,推动源头管控和减量,规范收集转运和贮存,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强无害化治理能力。特别是针对与群众生活和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部署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建筑垃圾、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磷石膏等5项专项整治。
第三板块是保障措施,包括第7至10部分,明确监管要求、政策保障和责任落实等。严格全过程监管和执法督察,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强化环境执法督察。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发挥标准牵引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用地、投资、财税、金融、价格等各类政策保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压实固体废物污染主体的防治责任。
总的来说,《行动计划》突出问题导向,在整合各领域固体废物既有管理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推动末端治理向全过程防控转变,是我国首个针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系统性部署的专项文件,与此前水、土、气污染防治专项文件共同形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体系。同时,《行动计划》着力填补关键环节制度空白,提高针对性、创新性、有效性,推动解决困扰行业多年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在夯实监管基础方面,针对固废污染底数不清的问题,要求加强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完善大宗固废和再生资源指标统计调查制度。在拓宽消纳渠道方面,针对大宗固废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等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不畅的问题,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稳妥有序探索大宗固废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在加强要素保障方面,针对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不足的问题,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等。
我先介绍这些。下面,我将和有关部门的同事一道,回答各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谢谢大家。
二
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行动计划》提出要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发挥市场的力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请问固体废物综合整治为什么要强调发展循环经济?具体有什么样的举措?谢谢。
周海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海兵:
感谢您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关心,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从工作思路看,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减量化”和“资源化”突出体现的是循环经济理念。从资源属性看,固体废物并非无用之物,而是放错位置的宝贵资源,具有显著的资源属性。比如,冶炼渣等富含稀贵金属,尾矿废石、建筑垃圾可以替代天然砂石资源生产建材,生活垃圾也可以通过精细化分拣回收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深挖固废资源属性,可以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能够增强固废综合治理的效果,也能够加强资源的保障供应。
正是基于此,《行动计划》对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过程管控、资源化利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发挥市场力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支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取得更大成效。从具体措施看,主要有4个方面。
一是加强综合利用。对工业、建筑、农业等生产环节产生的冶炼渣、尾矿、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固体废物,在不改变性状的基础上直接利用,提升综合利用能力,特别是加强对其中价值较高成分的高效提取和整体利用,拓宽综合利用途径。
二是挖掘再生资源。对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类废弃产品设备,进行精细化拆解,提取塑料、金属、玻璃等再生资源。深挖各类“城市矿产”潜力,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利用。
三是推广再生材料。通过制度化、市场化手段,激励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再生金属、再生塑料、再生纸浆等再生材料的应用比例。建立完善再生材料标准和认证制度,研究实施再生材料和产品碳足迹认证,推动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综合运用投资、科技、用地、税收等支持手段,推动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开展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指导地方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持续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同时,借此机会向各位媒体朋友通报,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牵头制定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任务,部署传统再生资源、稀贵金属、“新三样”固体废物等回收利用重点举措,完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资源安全保障,支撑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谢谢。
南方都市报N视频记者: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涉及领域广、环节多,政策实施重在落实、也难在落实,请问在推动《行动计划》落地见效方面将采取什么举措?谢谢。
周海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海兵:
谢谢您的提问。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政策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我们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行动计划》明确了各部门和各地方的责任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并及时评估进展成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落地见效。同时,《行动计划》明确要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坚持“谁污染、谁治理”,杜绝出现企业赚了钱却留下污染,让政府和社会公众买单。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筑垃圾管理等法规规章。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落后工艺装备限制和淘汰力度。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用好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从生产到处置各环节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将循环经济知识和“无废”理念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用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循环经济和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是深化国际合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循环经济、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体系。拓展多双边对话合作渠道,大力宣传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成效,积极借鉴国际有益经验。
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将不断取得新成效,有力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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