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种以“无货源、轻松赚、月入过万”为诱饵,打着“跨境电商”幌子的新型复合诈骗在桂林出现。该骗局的最终环节要求受害人线下交付巨额现金,致使受害者不知不觉中沦为诈骗“洗钱”工具。2025年12月25日18时许,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接到紧急电诈预警,称辖区一名群众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正准备线下向诈骗分子递送现金。

接到线索后,象山分局刑侦三大队民警迅速展开核查,最终锁定受害人身份。当晚8时许,民警在建安路找到受害人莫女士。当时,莫女士背着一只装有4.6万元现金的背包,正手持手机与骗子保持通话。

“这只是别人转来让我兑换的钱,不是诈骗,你们搞错了!”面对民警,莫女士起初坚称自己手持的是“生意资金”。民警立即反问:“什么生意需要晚上用现金交易?是不是让你把钱放到某个地方就离开?”结合类似诈骗案例,民警当场开展反诈宣讲,逐步拆穿骗子的层层话术,指出莫女士不仅被骗取钱财,更被诱骗成为“洗钱工具人”。经耐心劝导,莫女士终于醒悟,并向民警叙述了受骗全过程。

原来,2025年11月上旬,莫女士在刷短视频时被一则“跨境电商轻松创业”广告吸引,扫描二维码后添加了所谓的“运营导师”。对方声称,该“跨境电商”平台提供全托管服务,只需垫付少量本金即可获得高额回报。在“低成本、高收益”的诱惑下,莫女士下载了指定App并注册“店铺”。

“运营导师”告知,店铺会自动上架跨境商品,莫女士只需在订单生成后充值货款,平台便会统一发货,约一周后自动回款。莫女士尝试充值几百元后,果然见到“店铺”订单不断、余额上涨,其间还成功提现数百元,从此放松警惕。随后,她在对方诱导下陆续充值8万余元,用于购买指定商品。

随着“订单”量暴涨,垫资压力骤增,莫女士向“运营导师”求助。对方趁机提出,可让她协助“同行”兑换充值货款:由他人将钱转至她的银行卡,她取现后线下交给指定“业务员”,以此赚取提成。莫女士未觉有异,提供了个人银行账户。

2025年12月24日,莫女士账户收到4.6万元转账。她以生意周转为由从银行取现,并于当晚按指示前往约定地点“交接”。千钧一发之际,民警及时赶到并拦截,避免了资金损失与法律风险。

目前,象山警方已对该案展开进一步调查。警方提醒:凡是以任何理由要求线下收取现金的“电商合作”“刷单创业”,均为诈骗。所谓“无货源跨境电商”平台多为虚假网站,服务器常位于境外,交易数据均为后台操纵,并无真实交易。任何以“垫资刷单”“线下现金交接”为条件的“创业项目”均是诈骗。切勿随意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或协助他人转移资金,以免沦为犯罪工具。如遇可疑情况或已转账,请立即保存证据并拨打110报警。

来源 | 桂林日报(记者陈静 通讯员易丹)

实习编辑 | 文菱麟

桂林市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