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齐向军 韩堃
为整治水电气等公用企业收费不规范问题,切实回应群众关切,2025年12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明确禁止公共服务中存在的各类乱收费行为,为广大用户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清晰的官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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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往可能存在的收费乱象,如开户时被收取开户费、开口费、入网费,施工过程中被索要碰头费、调试费、勾头费等不合理费用,《指南》均予以明确禁止。同时规定,建筑区划红线外的费用不得向用户转嫁,新建商品房相关费用应纳入房价,不得另行收取。
在价格公示方面,《指南》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企业销售商品时,必须依法公示商品名称、价格、计量单位及优惠政策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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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过去因估抄、漏抄、错抄导致阶梯计价错误,导致多收费用的情况,《指南》中也有明确规定,要求企业按固定周期、抄表到户,避免因抄表问题导致多收费。
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应当执行政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价格优惠和减免政策,严禁设置门槛变相拒绝执行。落实养老、托育、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用户水电气价格政策,不得故意混淆用户类别变相提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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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方面,《指南》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向运营单位收取电费;非电网直供电的,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充电电量电费时,也应按居民合表电价执行。
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若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依据《指南》相关规定,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反映。(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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