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船员队伍,是保障海上物流、服务“海洋强国”的关键力量。然而,国际法律冲突、地缘风险、技术变革等多重挑战交织,船员权益保障面临严峻考验。本文剖析了六大核心挑战:国际法律风险、国内法治落地难、纠纷解决效率低、绿色转型压力大、全球供需失衡、心理健康支持不足,并提出构建“制度-法治-保障-协同-关怀”五位一体的权益保障网。船员权益关乎航运业根基。唯有系统性强化保障,方能守护海员尊严,筑牢海洋强国之基。
上海仲裁委员会 易园
作为全球最大规模船员队伍的国家,我国船员是保障海上物流畅通、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关键力量。当前,国际海事环境日趋复杂,船员权益保障面临一系列交织着传统风险与时代新变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系统性、法治化的保障举措,切实维护好这支队伍的合法权益,已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紧迫课题。
要系统破解这一课题,推动船员权益保障迈向更高质量,亟须对当前面临的深刻变革与实践难题进行厘清。这些挑战相互关联、彼此叠加,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国际法律环境日趋复杂,“长臂管辖”与地缘冲突带来直接风险。 部分国家通过国内法进行“长臂管辖”的趋势加强,例如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被赋予更大权力审查关键水道的航运活动。当船舶因船东受制裁而被扣押或拒绝入港时,船员往往成为最直接的受害者,面临薪酬支付中断、保险理赔无门甚至无辜被滞留的困境。同时,持续的红海危机等地缘冲突事件,不仅直接威胁船员人身安全,其引发的航线变更、港口关闭等连锁反应,也极大地增加了船员的工作负荷与心理压力。
二是国内法治保障迎来里程碑,但配套落实亟待跟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首次设立了“船员”专章,从国家法律层面系统规定了船员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医疗待遇等核心权益,这是我国船员权益保障的重要法治进展。然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何制定配套法规、细化操作标准、确保新法精神真正穿透至每一艘船舶、每一位船员,是当前面临的关键任务。
三是海事纠纷解决机制正在创新,追求效率与温度的统一。针对海事纠纷专业性强、涉外因素多、船员维权不易的痛点,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一个重要的实践是最高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部联合推动构建全国范围内的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旨在整合仲裁、调解、诉讼等资源,推行“调解挺前”模式,目标是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这为船员提供了更便捷、高效且低成本的维权渠道,是司法服务护航船员权益的重要体现。
四是行业绿色智能转型加速,带来技能与安全的双重压力。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船舶能效与安全的法规不断升级,例如新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修正案将于2026年生效,对消防、集装箱系固等提出更严格要求。与此同时,LNG、甲醇等新能源船舶以及智能航行系统的普及,使得船员面临紧迫的职业技能转型压力。这种技能更新要求与持续加大的安全责任叠加,构成了影响职业稳定性的新挑战。
五是全球船员供需失衡与工作环境问题依然严峻。据ICS最新报告,全球操作级船员缺口预计仍接近9万名。供需失衡背景下,船员的工作负荷普遍加重。尽管国际劳工组织(ILO)确定了未来三年的船员最低工资上涨方案,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的集体谈判协议也致力于保障船员的岸休权等福利,但将这些国际保障切实转化为每一位船员,特别是中国船员在合同、薪资与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对等权利,仍需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共同努力。
六是心理健康与职业发展支持体系存在短板,且船上人际关系与社会支持网络面临新变化。远洋船员长期处于与社会、家庭物理隔绝的状态,高强度工作与极端环境导致心理问题高发。尽管现代通讯技术使船员与家人联系更为便捷,但客观上也可能减少船上人员之间深度的面对面交流与集体活动,传统同舟共济的紧密纽带有所弱化,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船上的团队凝聚力与社会支持感,可能加剧个体的心理孤独。与此同时,长期分离使船员在履行家庭责任方面面临特殊困难,影响职业坚守意愿。更为根本的是,职业发展路径在达到一定职级后趋于狭窄,向岸上管理或技术岗位转型的通道不畅,削弱了职业的长期吸引力。
应对这些挑战的关键在于,需以系统性思维和创新举措,构筑涵盖制度、法治、保障、协同与关怀的船员权益保障网:
一是夯实制度根基,强化自有船员队伍建设,稳固行业发展核心。船员是航运业的根本,但当前多元、松散的用工模式正制约这一战略资源的稳定性。实践中,船员用工除直接劳动合同外,普遍存在劳务派遣、船舶管理公司外包乃至“自由船员”短期配员等多种形式,导致劳动关系复杂、责任链条模糊、船员归属感弱。特别是占比近六成的自由船员,其职业发展与权益保障更易陷入真空。因此,推动航运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与骨干企业,将建设自有船员队伍提升至保障供应链安全与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已刻不容缓。这远非简单的成本考量,而是对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投资:建立稳定的自有核心梯队,通过“订单式”培养确保高级船员供给,能直接降低因频繁换员带来的安全风险与培训重置成本;构建“培训-认证-晋升-薪酬”一体化的发展通道,则能将人力资源转化为高效、忠诚的运营资本,从根本上增强企业应对市场波动与技术变革的韧性。
二是优化法治路径,以“一站式”解纷创新让维权更可感、更有温度。近年来,针对海事纠纷专业性强、船员维权不便的痛点,各地创新的“一站式”解纷实践正将纸面权利转化为可感服务。例如,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联合上海海事法院长兴岛派出法庭、崇明海事局设立的长江口海事司法仲裁服务平台;安徽芜湖整合海事、司法、法院资源打造航运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法律咨询、调解、仲裁等“一窗通办”;长江干线多个水域设立的“水上维权站点”等,这些实践的核心在于推进“调解挺前、诉讼或仲裁兜底”,通过线上平台实现“远程调、掌上办”,将平均解纷周期大幅压缩。未来应全面推广此类模式,其意义不仅是提升效率,更是通过便捷、专业且富有人情味的服务设计,让每一位身处困境的船员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支撑与温度,从根本上感受到纠纷解决的效率和温度,提振其从业信心。
三是创新风险保障,设计推出“船员买得起、用得上、信得过”的普惠保险。现有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难以覆盖船员全球流动、风险特殊的职业痛点,创新保障产品势在必行。其必要性在于填补关键空白:从红海危机等地域风险带来的人身意外,到境外就医的巨额费用,再到因船东责任纠纷导致的收入中断,乃至日益凸显的心理健康危机。真正的船员保险,必须是“船员买得起、用得上、信得过”的普惠安全网。可借鉴厦门为渔工设计低费率、高保障互助保险的模式,由行业协会主导、政府支持,推出涵盖高额全球医疗救援、心理健康服务、法律费用支援与收入损失补偿的综合性产品。关键在服务下沉:在主要港口设专门窗口简化投保理赔流程,并通过卫星通讯支持船上远程医疗与心理疏导,让保险从一纸合同变为触手可及、雪中送炭的坚实依靠。
四是深化人文关怀:正视“海上孤岛”困境,构筑身心健康防线
必须清醒认识到,再发达的通讯技术也无法完全消解长期海上隔离对船员身心的结构性侵蚀。正面案例显示,关怀需主动上船:如广州海事局组织医疗队登轮义诊,舟山工会派心理咨询师开展舱内访谈,部分企业开设家属热线与组织港口探亲。然而反面现实更为普遍:多数船舶仍是心理支持的“荒漠”,船员“心事靠藏”,人际关系因高度流动性与数字沟通替代而趋于淡漠,孤独感加剧。因此,关怀必须制度化:强制要求大型船舶接入远程心理健康服务系统,并对高级船员进行心理危机识别培训;企业需创新“家庭友好”政策,如设立家庭支持基金、探索更灵活的合同周期。最终目标是将每一艘船都建设成有支持、有联结的“海上社区”,而非情感与信息的孤岛。
五是凝聚社会合力:构建常态化协同共治的保障生态。船员权益保障跨越海事、人社、司法、卫健等多个系统,涉及企业、协会、工会等多方主体,任何单方努力都难以奏效。必须推动建立跨部门常态化协同机制,如在国家与地方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研判问题、打通政策壁垒、共同开展专项行动。同时,应大力支持海员工会、航运协会等组织在集体协商、职业培训与权益监督中发挥更大作用,并鼓励公益组织与媒体参与,通过持续宣传船员故事、举办“海员日”主题活动等,提升其职业公众认知度与社会荣誉感。唯有形成 “政府引导、企业主责、工会赋能、社会尊重” 的共治格局,才能为保障网提供最深厚、最持久的社会支撑,让海运强国的基石坚不可摧。
船员权益保障,本质是对航运业核心战略资源的投资,是对“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践行。这要求我们构建一个法治健全、机制灵活、社会共担的保障体系。当船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职业归属感与尊严感切实提升,他们必将更坚定地投身航程,与行业和国家战略实现更深度的双向成就,共同驶向深蓝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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