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词
他们,可能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忠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书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日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跑口记者”讲述2025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成为最高法“跑口”记者以来,我在参加新闻发布会、普法宣传活动和典型案例采写发布过程中,看见孩子眼中对模拟法庭的向往,也看到老人对法律公正的期待。
“一老一小”,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最需要被关爱。在这一年的采访报道过程中,让我看见法律照亮老人和小孩的色彩和温情。
在国际家庭日,最高法发布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一位出生后就被遗弃的孩子,即将中考时,因生父母信息不详报名困难。法院依法判决养父母为监护人,帮孩子顺利报考。
法律不仅用来惩治犯罪,也把生活的阳光与彩虹还给孩子。
在重阳节,最高法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双独家庭的孩子离世,两个家庭的七旬老人在行走都困难的年纪,陷入到孩子遗产的纠纷中。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关注着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定制一站式解决方案,让我看到法律对老人的关怀。
法律不仅定分止争,也用社会的温情拉住老人的手。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审理判决流程,也不是非黑即白的绝对裁决。这些见证和记录,让我看到法庭中“人”的关怀,也让我看到从事法治宣传报道的价值和力量。
代表作品
如何温暖少年的心?司法裁判助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
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选取六件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案例一、被弃十余载,少年中考报名遇困如何破?
王小某出生后不久被遗弃,后被郑某某捡拾并抚养长大。就读于某校初中二年级的他,即将面临中考,但因亲生父母信息不明,考试报名遭遇阻碍。法院如何助力他实现梦想?
案例二、83.8万元财产被监护人挪用,法院如何判?
赵某与丁某离婚,儿子丁小某随丁某共同生活。丁某用未成年儿子的生活费购买房屋,与汪某再婚后将涉案房屋转至二人名下,法院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案例三、生父屡次遗弃幼童,法院重拳出击!
刘某某与前妻离婚后,对刘小某具有直接抚养权。抚养孩子的两年间,刘某某多次故意将刘小某弃置在公共场所,民警劝诫后仍实施遗弃行为。法院依法认定其构成遗弃罪,并判处相应刑罚。
案例四、离异夫妻争抢抚养权,如何温暖少年的心?
佟某与伍某在2010年生下一子伍小某。佟某与伍某离婚后,对孩子由谁直接抚养产生争议。父母均有过错,孩子抚养权如何判?
案例五、父母离婚,5岁女儿抵触父亲探望,如何化解?
胡某与杨某原系夫妻,生育一女胡小某。离婚后,双方就探望事宜屡次发生分歧,杨某曾为此申请强制执行。胡小某对杨某的探望持排斥态度,如何化解?
案例六、感情破裂后异地藏匿1岁幼儿,谁来守护?
徐某与胡某系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分居,1岁的女儿徐小某随胡某生活。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徐某多次带走一岁女儿并藏匿,拒绝胡某探望,法院多部门联动保护未成年人。
2025-05-16 08:03 | 来源:顶端新闻
事关老年人权益保护,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10月29日,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重阳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五批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服务保障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批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着力提升涉老司法能力、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在发布该批案例时,最高法表示,老年人权益保护意义重大。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审判执行力度,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推动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法治环境和社会风尚,有力服务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为。
案例一、87岁老人车祸受伤,索要护理依赖费获法院支持
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平等原则,强化保护理念,明确了“老年人体质的客观情况并不当然影响护理依赖费等赔偿数额”规则,既解决了个案中的法律适用难题,也有效避免形成老年人受损赔偿中“身体越弱护理费越少”的悖论,还有利于引导社会各方面重视和聚焦高龄老年人保护中的一些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案例二、独居失能老年人,由居民委员会承担监护职责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独居的部分失能的老年人的意愿、生活居住情况等,指定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作为监护人,激活公职监护制度,确保老年人在无其他监护人的情况下老有所养、老有所安。
案例三、老人失能失智,家庭赡养指导保障“老有所养”
人民法院对赡养人怠于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家庭赡养指导、村社跟踪回访机制等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并撤诉,不仅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还锁定了失能老年人托底保障。
案例四、“无继承人老人”, 民政局成遗产管理人
人民法院结合老年人生前就医情况、遗产所在地情况等认定住所地并指定相应的遗产管理人,确保遗产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为孤寡老人遗产的管理和恰当处分提供可行的规则,也激励养老行业和机构诚实履行义务,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更好发展。
案例五、双独夫妻去世,适老诉讼帮七旬老人理清遗产
人民法院针对双方当事人均系失独老人这一特殊情况,坚持“一体解决相关纠纷和切实减轻老年人诉累并重”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为失独老人量身定制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双方失独老人解案结、解心结。
2025-10-29 22:34 | 来源: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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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封面设计:赵艺璇
编辑:平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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