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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被称作“史上最严”的养犬条款引发广泛关注。新规将遛狗不拴绳、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治安处罚范畴,致人伤害最高可处10日拘留及1000元罚款。新规落地后,养犬人多了份谨慎,“新装备”也从合规绳具升级成了“遛狗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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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的罚则让不少养犬人迅速行动起来,合规的短牵引绳、嘴套成了必备装备,更有甚者,开始给遛狗之旅配上“全程记录”。在社交平台上,“遛狗记录仪”成了养犬人圈子里的新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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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别在狗绳或主人身上的微型摄像机,能完整记录遛狗过程,不少博主还专门分享起了自用款推荐。记者在昆明街头采访发现,对于“遛狗记录仪”等新装备,宠物主们的看法存在明显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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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主:“没有必要(购买),自己的狗看好就行了,我何必要买一些无聊的产品,我的狗我自己会管好。你牵好就行,你既然养狗,你就要牵好,你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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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主“我觉得还是有必要。”

记者:“有必要在哪些方面呢?”

犬主: “尤其是养大型犬,要更有必要一点。因为大型犬出门可能是真的吓到(别人),或者被真的碰瓷都不好说,为避免损失,也需要自己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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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主:“在维护自己利益的时候,也是在保护他人。”

记者通过网购平台搜索发现,“遛狗记录仪”的售价从数十元到上千元不等。除了线上,在昆明市中心一大型商场内,记者注意到一款名为"行狗记录仪"的设备正在宠物用品区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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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行狗记录仪就是说,它可以避免很多事情,如狗狗在外面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因为以它为中心点的360度都可以环拍到,它有一个内置麦克风,所以记录声音会更好一些。”

销售人员介绍,这款记录仪具备高清摄像和实时定位功能,能完整记录遛狗过程中的互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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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俯拍它的后面,像立耳的小狗就可以拍到,它耳朵尖尖的,然后一动一动地在走路,会很可爱;然后狗狗经常会有一些出其不意比较搞笑,可爱的事情,你用这种运动相机,它可以全程记录下来,所以博主买得会更多一些,当然也有很多顾客,买它是为了避免遛狗的时候,发生争执,或者是避免一些琐事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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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下的画面可以作为发生纠纷时的证据,同时也能留住与宠物相处的美好时光”或许这也正是很多宠物主看中“行狗记录仪”的原因。律师也表示:新规的核心,是把文明养犬从道德倡导,变成了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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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传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建军:“这样的方式,比较便于当事情发生之后,(作为)一个证据吧。就是说我通过这样的影像,我就能证明他究竟有没有规范地养狗。 从责任划分的角度,还是有帮助的,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为了规范养狗的行为,这既是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也是规范文明养犬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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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养犬人来说,哪些“红线”不能踩,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最严养犬令又将提供怎样的保障,来看律师给您划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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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养狗首先是不能伤人;第二就是卫生,起码它不乱咬,然后不乱窜,不会绊倒人。”

市民:“一定要拴狗绳,我觉得这个是非常重要的,那要不然的话,可能会影响到别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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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不文明养犬行为, 犬只伤人、随地便溺等问题最受市民们关注,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养犬管理方面涵盖了多项内容,对相关行为划出了清晰的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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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闻(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有香:“目前新法最大的改变和升级,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于罚款力度总体的提升;第二是新增了一些,对于危险行为的一些法则,像是大家能够感受到,最直观的一个体现,就是过去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像这样的一个处罚,之前最高是罚500元,现在提高到了1000元,所以罚款提升和拘留(时间)的一些幅度,都是比之前更加的严厉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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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挺好的,就是要严惩,不轻不重的话,不起作用;这样罚一次,他以后就不敢了。”

市民:“开始这会儿罚款给他高一点,等着慢慢地大家自觉了,然后在这个底线上可以再适当地调整下,对养狗人来说还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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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几类高风险行为设立了罚则,明确对于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首先将面临“警告”的行政处罚;警告不改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处罚会升级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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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增了对于“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处罚,如果因此导致伤人,饲养人将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另外,新法还将“驱使动物伤害他人”单独列出,明确其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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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闻(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有香:“昆明市在我们相应的条例当中,有33种品种的烈性犬是禁止饲养的;你要去办证,你要去打疫苗,这两个是咱们去合法饲养犬只的一些前提条件;对于我们广大的市民群众,我们自认为有效的采取安全措施,主要指的还是大家一定要去有效的牵绳,绳子的长度如果过长,肯定是不符合标准的;养狗需要有个有效控制,在家中饲养,像是你不关好门窗,故意让它跑出,像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符合采取有效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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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饲养动物不得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这一表述,律师介绍,犬只如果长期、反复或深夜吠叫,养狗人在公共区域不清理粪便等等,都属于“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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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这样是对的,不能到处是狗便,吓到那些孩子、老人,(导致)滑倒、踩到。”

市民:“城里现在美化的多好,随地排泄也不好打扫,弄了空气也污染。”

市民:“你要管理好你的狗,不要影响他人,你不要一下叫了吵人,一下追着这个咬,会咬人的狗千万不要牵出来;还有乱排便,不听话的,你管不了它,就别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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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众来说,如果遇到狗伤人或因不文明养犬出现纠纷,可优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社区、警方等部门介入,或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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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闻(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有香:“报警!警力的介入对现场的记录和后期的证据取证来说常重要,拍拍对方的犬只,拍拍饲养人,和现场的环境,如果说在的是公共场合,我们去看一下有没有一个相关的监控记录。”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记者:赵玥、杨紫瑄 摄像:刘旭峰、李继承

编辑:潘华梅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