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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本刊记者 花蕾 通讯员 程雪飞

近日,在距离黑龙江省某县自然资源局不远的一处土地上,挖掘机、搅拌机的轰鸣声交织在一起,呈现出一片繁忙景象。几个月前,该地块涉及的一起行政案件正在调解。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找准问题症结后,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行政调解协议。截至记者发稿时,大庆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大庆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指标全部优于或处于合理区间。

“大庆法院行政审判质效能够稳中向好,多项核心质效指标能进入黑龙江法院系统前列,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得益于我们不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以求真务实态度和钉钉子精神切实抓好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根,持续打造‘油城样本’。”大庆中院副院长赵岩告诉记者。

01

探索集中管辖改革新机制

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部署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同年5月9日,作为黑龙江省首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大庆中院正式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这是一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大司法改革,也是一次彻底的跨行政区划管辖改革实践探索。大庆中院制定了《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大庆“油头化尾”( 以原油开采和初加工为起点、化工产品精深加工为终点的产业链 )发展战略和长期以来形成东、西两个中心城区的地域特点,把分别位于大庆油田核心区的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以及位于石化核心区的龙凤区人民法院确定为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同时,两个法院之间亦实行交叉管辖,确保行政案件全部实现异地审理。

改革帷幕拉开后,让胡路法院与龙凤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截至2025年11月30日,大庆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9576件,结案9416件,结案率达98.33%。行政案件收案数量位居黑龙江省试点法院首位。

面对这样的情况,如何持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赵岩表示,“12年来,大庆法院始终依托行政案件和审判资源高度集中优势,不断提高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向专业化要质效”。在该思路的指导下,大庆法院出台一系列务实举措,有力回击了此前“接不接得住、办不办得好”的担忧。

大庆法院不断优化调整审判资源配置,组建了6个新型行政审判专业团队,发布了《集中管辖诉讼指导手册》《行政审判庭前听证细则》《行政审判庭审细则》等指引,健全了案件质量精准评查体系、法官综合信息评价体系,搭建了法官论坛、年度审判调研活动等专业平台,不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技能,形成了40余项行政审判优秀成果。

为积极应对跨区划集中管辖后审判压力骤增等问题,2020年12月,大庆法院开始推行行政审判“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模式。8名骨干法官、20余名审判辅助人员加入新组建的团队。让胡路法院与龙凤法院先试先行,开展示范庭审活动,撰写示范裁判文书,审判效率稳步提升。2025年,大庆法院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均得到明显优化。

02

赋予市域社会治理新动能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开展以来,大庆法院始终坚持发挥集中管辖的改革优势,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以一个个司法裁判推动行政机关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大庆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某洗车行员工张某工作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当地仲裁委员会认定张某死亡为工伤,裁决该洗车行向张某的丈夫佟某支付死亡补助金、丧葬费及抚恤金。佟某向洗车行多次索要前述款项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该洗车行无可供执行财产。无奈之下,佟某向某社保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某社保中心以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张某未参保为由,发出《不予先行支付告知书》。佟某将某社保中心诉至龙凤法院。

承办法官在深入研究案情后,认定某社保中心拒绝先行支付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撤销《不予先行支付告知书》,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承办法官也意识到,该案实际上触及先行支付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隐痛”,仅靠一纸判决无法从根源化解纠纷。于是,承办法官走访某社保中心,对先行支付制度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给予指导,并制发司法建议,建议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及时办理先行支付手续,让工伤职工尽快得到治疗。

某社保中心高度重视该司法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并在回函中表示,已向佟某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今后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工作。至今,类似的“不予先行支付”案件未再发生。

此外,大庆法院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大庆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等规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件提出法律论证意见和修改意见40余条,助推依法决策;聚焦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的384件案件,加强司法数据研判,连续12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时对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预警及治理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该报告,对其反映的问题均督促各部门进行改善。

2018年以来,大庆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这项成绩得益于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在赵岩眼里,改革以来,各级行政机关在应诉理念、服判息诉、执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等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越发审慎、规范、透明,更加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争议。

此前,大庆市某小区住宅工程竣工后业主陆续入住。2017年,部分业主向某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诉,称房屋存在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某建筑公司负责本小区的建设工作,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的4%(合计48万余元)罚款。某建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某建筑公司向大庆中院提起上诉。该院在审理过程中,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及副局长全程参与应诉。

庭审前,行政机关负责人专题研究案件材料,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充分做好各项应诉准备工作。庭审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倾听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和理由,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有理有据地发表答辩意见、质证意见及辩论意见,详细阐述、充分证明被诉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该院还启用了科技法庭智能庭审系统对庭审活动进行网络直播。该案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

03

构建实质化解纠纷新路径

2024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更加重视调解、和解、撤诉工作。为此,大庆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人民群众的核心诉求,把行政审判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争议解没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大庆中院与大庆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联合制发了《大庆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实施办法》《大庆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工作规则》,依托大庆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实现大庆市全域覆盖。数据显示,2023年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立后,大庆法院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非诉方式结案。同时,该院与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试行)》,搭建起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体系,凝聚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我被重复婚姻登记,想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法院能否支持我的诉求?”代某不解地问法官。2022年12月,代某欲再婚,到甲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其于1997年在乙区民政局存在结婚登记,甲区民政局拒绝为其办理结婚登记。代某不服,诉至让胡路法院。

让胡路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乙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行为存在错误。经与乙区民政局、乙区司法局相关人员沟通核实后,该院建议乙区民政局自我纠正。于是,乙区民政局启动自我纠正程序,对代某在乙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进行作废处理。代某遂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此前,为破解行政机关“不敢”启动自我纠正,“不愿”承担败诉后果的局面,大庆中院促推大庆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和推进行政机关自我纠正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在黑龙江省率先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制度落地。自此,不少矛盾纠纷在诉前协调阶段和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制度中找到“解法”。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制度作为一种更积极有效的行政争议解决制度,逐渐在大庆各行政机关落地生根。2025年,大庆市实现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及败诉率下降、案件调撤数量及调撤率双提升的良性循环。

04

打造油城营商环境新高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庆法院始终把黑龙江省委、大庆市委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行政审判工作中,在服务世界著名的资源转型创新城市、中国新兴的数产深度融合城市、全省领先的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等工作上持续发力。大庆中院与大庆市政府联合制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意见》《涉诉案件联动协调工作规则》,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市级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成立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个常设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共同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联动。

随着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推进和城乡改造等一系列政策的推行,大庆市各县、区政府先后开展了安居工程、旧城改造项目等征迁工作。2021年10月,某县政府依照项目征拆补偿方案,对7.6万平方米土地上的房屋(涉及293户住宅)进行征收。其中,288户居民均已签署征收协议并先后搬离房屋,但还有5户居民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工程项目陷入停工的窘境。

2024年2月,这5户居民陆续向大庆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发现案件并不复杂,但直接判决不能从根源解决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在后续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不仅可能遇到新问题,重点工程的推进和居民生活也将受到影响。为依法服务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承办法官迅速启动调解工作,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尝试在统一安置方案和拆迁户个体诉求中找到平衡点,并带领当地征拆办工作人员、被拆迁户到各地安置房现场进行比对与挑选。经过两个月的奔波,5户居民终于满意地敲定了新的安置方案,并撤回起诉。

12年来,大庆法院共审结涉城市更新改造、环境整治、资源保护等一审行政案件695件,妥善审理涉污水改造处理项目、赛车小镇产业发展等一批重点工程系列案。大庆法院以12年深耕之力,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落到实处。从专业审判到纠纷化解,从法治赋能到营商护航,“油城样本”持续释放司法活力。未来,大庆法院将继续深化改革,以更优司法服务护航本地发展,让法治阳光照亮油城每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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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24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82期

来源:中国审判微信公众号

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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