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冬春行动”,全面防范化解因货车交通违法带来的安全风险,连日来,按乐山市公安局集中部署,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开展“冬春行动”暨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严查货车违停、“不亮尾”等突出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查处数据:
2026年1月1日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货车违停132起、“不亮尾”540起。
行动中,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辖区货车通行规律与违法特点,积极运用“亥时勤务+”勤务模式,将整治力量向深夜、凌晨等违法突出时段倾斜,有效填补夜间管控盲区。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在货车通行集中路段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车必检”,重点排查车身反光标志缺失破损、尾灯刹车灯不全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辆尾部放大号不清、污损号牌、非法改装以及违停等行为。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确保车辆“车尾亮起来”后方可上路。
在此基础上,狠抓源头治理,组织民警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场站、国省干道、农村公路及施工路段等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查与宣传警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向驾驶人讲解“黑尾”危害与“亮尾”重要性,提醒驾驶人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普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与要求,提醒驾驶人和企业负责人主动检查车辆灯光及反光标识状态,及时整改不合格、不清晰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不亮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冬季雨雾天气频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乐山公安交警将持续依托“亥时勤务+”勤务模式,下大力推进“冬春行动”,进一步巩固成效、优化措施,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的高压整治态势,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货运车辆
请务必在车身正确粘贴反光标识
同时确保其符合相关国标要求
并喷涂放大的车牌号
不遮挡、污损号牌
保持车身、车尾干净明亮
请勿随意违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如需休息,请驶入服务区或停车场
让车尾亮起来,规范停车,平安出行!
编 辑 | 胡 荀、谢霁平
审 核 | 刘 冉
签 发 | 刘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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