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西省宜春市法学会

责编|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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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与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关键环节。江西省宜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为基层组织建言、为基层干部赋能、为基层群众解惑”定位,以综治中心为硬件依托,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为智力支撑,创新推行社会矛盾听证改革,高效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与权益保障渠道,推动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依法办理、协同解决。

一、建立听证多元参与机制,明确“谁来抓”的责任主体。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摒弃过去单纯依赖传统行政命令的单向治理模式,通过搭建“听证”平台,汇聚行政机关、专业机构、社会资源及群众等多方力量,让不同主体在公开、平等、透明的氛围中表达诉求、剖析矛盾、共商对策,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共治格局。一是汇聚多元主体联动。按照“中心搭台、部门唱戏”的思路,在县综治中心设置“听证”功能区,建立由18家单位构成的听证主体矩阵,由县法学会统筹、综治中心协调,司法、信访、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多领域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党委领导、学会统筹、中心协调、部门联动”的组织架构。例如,法院重点聚焦涉法信访、执行异议案件,检察院关注涉检信访、不起诉案件,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则针对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开展听证,实现信访矛盾听证全领域覆盖。二是组织多方力量参与。在现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经验丰富的调解专家、“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等,组建专业化听证员队伍,并根据其专业优势,细分为城乡建设、劳动保障、经济纠纷、农业农村等8个类别,明确每名听证员的专长标签。以处理某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案件为例,劳动保障领域的听证员凭借专业知识快速厘清工资核算争议焦点,公益律师从法律层面剖析企业责任,“五老”人员以情理说服企业,多方合力促使企业当场承诺支付拖欠工资6600元。三是安排专业人才助力。县法学会将基层服务站点设在综治中心,与中心听证窗口合署办公,通过轮驻、派单等方式,组织法学会会员参与听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会员法律素养高、法治实践丰富的优势,为社会矛盾听证、纠纷调解、信访调处等工作提供专业法治建议,部分口才佳、气场强的会员还被推选担任听证主持人。据统计,自2025年推行社会矛盾听证改革以来,宜春市十个县(市、区)共组织听证219场次,149名法学会会员参与其中,提供法治建议81条,26名会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二、规范听证工作运行机制,明晰“怎么抓”的实施路径。听证工作专业性、程序性极强,宜春市充分发挥法学会组织优势,在制度设计、程序设置等环节广泛听取法学会的指导建议,将公平正义贯穿听证全过程,以规范透明的程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精准界定听证范围。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对综治中心受理的突出矛盾纠纷和本地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分析,明确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争议、不动产争议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与信访事项纳入听证范围。同时,对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行政三级办理终结、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等方面确需听证的事项,经综治中心和信访部门讨论研判后,也可纳入听证。二是严格规范听证流程。听证前,组建由职能部门、属地、信访等单位精干力量组成的调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询问、数据比对等方式,形成包含问题清单、证据目录、风险评估的调查报告,确保听证聚焦核心矛盾。听证时,邀请公众媒体旁听,由主持人公布听证事项,组织当事人陈述质证、听证员询问合议,当场宣布听证结论,并全程录音录像,保障公开透明。听证后,建立听证电子档案,将听证结论作为矛盾纠纷、信访事项处理的重要依据。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全程派员指导,从法律层面提供专业建议,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创新丰富听证形式。在县级综治中心听证功能区集中开展听证的基础上,探索简易听证模式,将听证场所设在群众便于参与的村庄或居民小区,采用“1+3+N”简易听证模式——由1名综治中心或信访负责同志主持,3名听证员(含1名法学会会员、1名相关领域代表、1名群众代表)参与,同时邀请与矛盾、信访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利益方等N名人员参与,形成“按需调配、协同联动”的开放式听证格局,以群众可感可信的方式调处身边矛盾纠纷,将每一场听证打造成普法宣传与矛盾化解的生动实践,实现“办结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简易听证40场,通过耐心倾听诉求、高效沟通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30件。

三、健全听证管理问效机制,确保“抓得好”的工作质效。宜春市坚持边试点边完善、边实践边提升,聚焦听证全过程,构建从前期受理、中期实施到后期评估、结果运用的全链条管理问效机制,持续提升听证工作质效。一是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在法学会、检察院等专业力量指导下,制定出台听证工作指引,明确“应听尽听”原则,细分听证事项具体情形,覆盖群众诉求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疑难复杂案件,创新“十二步工作法”,从“一窗式受理”到“效果性回访”,细化全流程各环节工作要求,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听证程序公开透明、高效有序。例如,依申请听证需在1个工作日内派单流转、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7个工作日内制定听证方案,全程嵌入综治中心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化追踪。为防范熟人因素影响,保障听证公正,探索建立“双向选择、动态优化”的听证员匹配机制,根据矛盾信访事项的领域属性、行业特点等,由综治中心听证室从听证员库中匹配5—9名听证员,或由当事人申请随机选择,既打消当事人顾虑,又充分保障其选择权。同时,围绕专业能力、沟通技巧、公正性等维度,对听证员表现进行履职评分,持续优化听证团队匹配性和精准度。二是建立效果评估机制。由综治中心会同信访部门,对已听证事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三看三督”,一看责任单位是否按听证结论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督措施精准性;二看处理进度是否符合时限要求,督推进高效性;三看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是否认可,督矛盾实质化解。对听证结论落实中发现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的,由信访部门履行“三项建议”权,推动责任单位主动作为、改进工作。以首场听证会为例,当事人彭某因房屋无厨卫问题持续四年“打卡式”信访,法学会安排法律专家主持听证会,精准锁定政策适用与责任主体争议焦点,组织多部门现场举证并解析法规,通过三小时听证,彭某当场表示合理诉求解决后不再信访。属地采纳法律专家意见并迅速落实,妥善处理彭某房屋修缮问题,当事人表示满意,四年的信访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实现“法结”“心结”双解。三是优化成果运用机制。对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调解、和解意愿的,现场组织双方协商,签订调解和解协议书,必要时进行司法确认;依据听证结论对矛盾信访事项分类处理,合理诉求当场或限期予以办理解决,不合理诉求依法依规终结处理,同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防范过激行为。尤其将听证作为权力运行“监督哨”,实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全覆盖,倒逼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例如,某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听证中,听证员发现证据采集程序存在瑕疵,建议重新调查取证,避免了一起潜在行政争议,有效防范权力滥用。通过“清单式销号”“闭环式管理”,将听证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压实部门责任,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当前,宜春市依托综治中心推行的听证改革工作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还存在听证范围比较宽泛、听证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宜春市将研究制定《关于探索推进社会矛盾听证改革的实施意见》,从顶层设计、制度规范层面深化听证改革,持续完善大听证体系,拓展听证应用场景,健全联动机制,全力打通矛盾纠纷、信访事项法治化办理“路线图”,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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