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公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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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6年1月1日)

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12月29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江苏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二、三类地区由现行的2490元、2260元、2010元分别提高到2660元、2430元、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由现行的24元、22元、20元分别提高到25元、23元、21元。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660元;二类地区2430元;三类地区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5元;二类地区23元;三类地区21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28日

来源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徐州广电编辑 | 欧阳白雪

一审 | 蒋莉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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