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4日讯(记者 郭一鹏)记者注意到,今天上午,湖南湘潭县公安公布了一起案例,一名15岁未成年人因盗窃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2天。此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调整,打破了原法律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一刀切”的局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湘潭县公安部门介绍,2026年1月8日凌晨,河口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河口镇涓水村停放在家门口的小车内被人以拉车门方式盗走现金3100余元,十多包香烟。接报警后河口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通过大范围调取监控,追出了两名嫌疑人作案前后的轨迹,并确定了两人准确身份分别为张某某、刘某某(均为15周岁)。1月12日,民警获悉两人均潜回家中有事,将两名嫌疑人迅速抓获到位,经初审,两人如实交代当晚的违法事实,并同时带破三起行政案件。
据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调整,打破了原法律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一刀切”的局限,明确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对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以上案例明确告知,年龄不再是“免罚金牌”,未成年人也应为其严重或重复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据悉,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是从很小的违法行为开始,如果“惩”“救”不及时,容易走向严重刑事犯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精准惩戒+刚性矫治+严打侵害”的组合拳,针对这一现象精准施策。而这一调整,极大压缩了过往对一些违法未成年人“不予拘留”“一放了之”的范围。
校对 盛媛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