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近日,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三大核心权益,推出22项硬核措施,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体系,为全省困境儿童撑起坚实保护伞。
《意见》明确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同时,优化保障申请流程,实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跨省通办”,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即可为符合条件儿童提供临时救助。
《意见》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大力推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依法保障具备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足额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让每一名困境儿童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意见》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监测,明确儿童主任等工作人员每月至少联系、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困境儿童一次。同时,搭建家庭、学校、社区、专业医疗机构联动的转介通道,确保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儿童能够及时得到诊断与专业治疗。
在医疗保障方面,《意见》提出推进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参保实行“随缴随办”。
《意见》部署开展遭受侵害困境儿童关心关爱行动,整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多元服务,形成综合救助保护合力。针对困境儿童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明确公安机关、学校、村(居)民委员会分级干预责任,依法采取管教、教育矫治等措施,全方位防范安全风险。
作者: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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