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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全区中小学德育名师工作室

(培育)建设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区中小学德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建设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推荐、盟市教育行政部门遴选、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等程序,现将第二批100个全区中小学德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建设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布的人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思想政治工作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471-2856721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

邮编:0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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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

编辑:任施瑶 审核:韩改琴 白慧敏

校对:鲁敏

新闻热线:0477—813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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