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寻甸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财产保全的“刚性约束”与诉前调解的“柔性化解”深度融合,构建起“以保促调、以调止争”的多元解纷机制,既为矛盾纠纷化解按下“快进键”,又为当事人权益筑牢“防护墙”,让司法服务更高效、更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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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与调解 让纠纷解决走上“快车道”

财产保全的及时介入,打破了“久调不决”的僵局,为调解工作注入“催化剂”。

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因案涉纠纷时间跨度久、金额大,债务人以工作人员调整为由,导致纠纷化解陷入迟滞,但保全措施介入带来的司法震慑,促使债权双方快速达成履行计划并实际履行部分债务,债权人依法申请解除保全措施,纠纷化解效率提升。

保全与调解 让权益维护穿上“金钟罩”

财产保全如同“定海神针”,能有效遏制财产转移、逃避债务等风险,为权益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案涉标的高达300多万,因债务人经营失败,债务缠身无力履行,该案虽经漫长的审判程序,但因采取保全措施,提前查封债务人名下商品房,避免了财产转移,经执行阶段对该商品房进行司法拍卖,财产保全申请人成功回款近200万元,权益 得到有效保护。

保全与调解 让司法服务更具“便捷性”

“保全+调解”模式以“省时、省钱、省心”为显著优势,让司法服务更具温度与便捷性。寻甸法院已建立“特邀调解室”“银发先锋调解室”等调解机制,挖掘和激发行业调解、退休法官调解等优势,源头控制审判、执行案件增量,大幅提升了司法服务质量,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针对当事人日趋增强的财产保全需求,寻甸法院组建保全中心,集约、规范办理保全事项,并制作清晰的保全办理指引和常用保全材料模板,以便当事人参考。同时,建立保险公司入驻机制和服务名录,构建现金担保、保证担保、不动产担保等多种担保流程办理机制,助力保全担保司法过程的规范性、便捷性、灵活性。

保全与调解 让矛盾消弭找到“最优解”

每当争议发生,当事人选择诉讼的目的是希望以国家司法强制力快速实现权益维护,消弭冲突。诉前调解能尽快确定纠纷结果,申请司法确认后具有了司法强制力,能避免纠纷陷入漫长的一审、二审甚至再审流程,耗时费力;财产保全则可锁定债务人财产(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为胜诉权益筑牢“安全阀”避免执行不能。调解工作的柔性特质能有效缓解双方对立情绪,保全措施则能平衡双方权益保护。

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标的虽小,但双方误解较深。寻甸法院保全中心采取“保全先行、调解跟进”模式:先通过保全实控债务人财产,缓解债权人焦虑、弱化债务人对抗心理;再经调解员细心分析、真诚维护,从根源上消弭矛盾。最终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债权双方握手言和、预留合作空间。

该模式启用以来,寻甸法院诉讼审判、执行实施类案件逐步减少,显著提升了群众司法获得感。

寻甸法院保全中心同时承担保全咨询、解除、复议等事项。保全中心成立2个月至今,裁定准许保全183件、执行实施208件,其中48件经诉前调解或自行协商后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财产保全在“纠纷解决、权益维护”中的综合价值。

寻甸法院将深化“保全+调解”联动机制,优化流程、强化保障,让财产保全“硬支撑”与诉前调解“软服务”形成更大合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路径,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罗兴有

(云南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