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江苏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068,简称:凌志环保)以1.737亿元中标山西襄汾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这本是一项旨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民生工程。然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凌志环保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展现出“神通广大”的一面——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长达六年之久,期间还衍生出超期试运行、排放超标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将国家资金与民生权益置于危险境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是保障工程合法合规建设、确保质量与安全的基本前提。但凌志环保仿佛拥有“超能力”,无视这一法定程序,2019年项目中标后便堂而皇之地开工。这一违规行为持续至今,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施工许可证始终“缺席”,法律红线被其肆意践踏。

施工许可证的缺失,使得项目犹如一辆“无证驾驶”的列车,在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的轨道上横冲直撞。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后果不堪设想,而凌志环保凭借其“神通”,将潜在风险转嫁给了社会和民众,其行径实在令人愤慨。

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法律有着明确且严厉的处罚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其中,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以襄汾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为例,项目中标金额高达1.737亿元。若凌志环保被认定为施工单位责任主体,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若被认定为建设单位责任主体,还将面临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即173.7万元至347.4万元的巨额罚款。此外,若在责令停止施工期限内拒不改正,相关部门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更严厉措施,以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同时,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受到行政处分,其不良记录也将被纳入信用档案,在后续项目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限制。凌志环保即便“神通广大”,在法律面前也难逃制裁。

襄汾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乱象,暴露出地方环保工程中权责失序。凌志环保凭借“神通”肆意违规,将民生工程置于风险之中,而监管部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未能及时有效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查处不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企业的恶劣行径。

民生工程关乎民众切身利益和国家长远发展,绝不能成为企业“施展神通”的试验场。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对凌志环保等违规企业依法严惩,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民生工程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切实守护国家资金安全与民众合法权益,戳破凌志环保的“神通”泡沫,还民生工程一片清朗天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清风新媒体